经历过裁员,有出现比较激动的员工,但是大多数还是可以沟通协商的。根据这个案例,建议如下: 1、该员工在试用期内,参照劳动法用人单位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即可解除关系。如果该员工签收则好,不签收则需要请另外一个同事陪同送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书,有证人也可视为送达。2、送达后还是要进行沟通,可以让同事配合唱双簧。一方面晓之以情,另一方面说明公司的权利和合法操作。沟通得下来则好,沟通不下来则注意以下几点: (1)控制处理进度,一定要在3个月内处理完毕; (2)通知书送达后,若3日后她没有办手续,则再发出限期办手续的通知并说明办手续的期限及要求; (3)若再不办手续,则发出限期不办手续暂停工作及企业内相应权限的通知并做处理。 总得来说,能协商沟通则协商沟通,沟通不下来,万不得已再采取合法措施保护公司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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