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不单是对离职员工本人有一定影响,其实对离职员工周边在职的同事也有影响,包括案例中说的“心有余悸、没有安全感”,这其实就是没有较好展开对在职员工的解释、说明和安扶工作,下面,根据离职几个大类的原因,可以展开在职员工相应的工作,以较好稳定员工队伍。
辞退开除官司类——可在公司内外进行宣导
对员工本人而言,被公司辞退或开除,甚至与公司走上仲裁或诉讼,不管最终的处理结果如何,当事员工或家属一定会在公司内外进行对公司负面影响的传播,甚至在网上进行散播,对那些不明究理或真相的员工或社会人士可能起到误导效果,对公司会造成一定范围的负面影响,如果任其不管,长期下来,势必影响公司在员工心目中或对外的形象,甚至导致员工招聘难度加大、公司信用状况受影响。
对待此类影响面较大的员工离职,HR部门应当代表公司在对外媒体上、公司内部各层级会议上将离职的原因、过程进行必要的解释和说明,阐明公司是按照制度、流程和法律法规进行必要的公司管理,没有任何不当的作法,是经得起时间的检验,经得起任何机构或人员的追问,甚至对影响更大的离职,可以召开记者招待会、新闻发布会等,以陈清事实,同时也让媒体或员工之嘴进一步向更大的范围进行宣传。
通过这样的宣传,对外起到树立公司形象的作用,对内起到稳定员工队伍、避免胡乱猜忌的作用,也是公司应当出动作为的。
不胜任而劝退类——应当在公司范围内说明
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不胜任工作、不服从管理或者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等各种原因,公司采取劝退的方式,员工最后也办好离职手续离开了,这表面上看公司与当事员工平安无事,但当事员工会对其他员工说些什么,你怎么知道呢?或者其他员工由于对此事对不全然了解,他们心里会有什么想法呢?
所以,对这类离开的事件,HR部门和用人部门领导应当首先对用人部门在职员工进行必要的说明,主要内容是劝退员工职位、工作内容、业绩要求、工作表现、事实依据、劝退过程、公司规定等,同时从公司角度来引导员工,个人业绩不好必定影响部门和公司业绩,最终影响员工的各项收入和福利待遇,所以,每个人都要出业绩,对那些懒散、不出业绩的员工只能给一次机会,否则就是对其他员工的不公平,从而在公司内部树立起“以业绩说话”的企业习惯。
通过多次这样解释,在职员工心里就会有比较正确的看法,而不会受其他说法的影响,关键看到公司确实是如此实施的,那他们就会以工作为重,较少受到这些事件的影响。
主动离职类——也应当给予很必要的说明
员工入职后或者随着个人的发展,对公司待遇、工作环境、同事关系、发展通道等方面不太满意,或者通过与上级交流无法满足自己的需要时,员工就可能会选择主动辞退,但员工真实的离职原因可能他自己最清楚,通过离职面谈也不一定能够全然知晓,更不是员工本人向其他同事传播的一样,但员工本人书写在离职申请表的原因是可以信任的,至少是大家都难以反驳。
不少单位对员工主动离职不愿意提及,感觉多数员工是因为不满公司提供的环境或待遇,如果说起来是会丢公司面子的,殊不知,如果不主动去说明而让在职员工去猜的话,可能会生出其他不安定因素,不利于在职员工的稳定性。
对主动离职的说明,主要在离职员工所在部门展开,一是可以对离职申请单的原因进行展示和说明,二是可以谈谈离职面谈的情况,三是说明人各有志是非常正常的,各自树立自己的目标和方向,不必受他人言行影响,干好本职工作是最重要的,公司更不会因为这些事情对大家有什么看法。
主动解释,维护稳定——注意及时和范围
虽然员工离职原因远远不止以上提到的几大类,处理好与离职员工本人各种关系虽然非常重要,但毕竟离职员工本人已然离开公司,我们的眼光应当立即转移到今天在职的员工身上,任何离职事件对在职人员有哪些影响,都要进行分析并做出相应的措施,将影响降到最低程度最小范围。
为此,HR部门、用人部门领导甚至公司领导、工会等,都应在离职员工离开公司后立即召集可能受到影响的部门或人员,进行说明和解释,陈清事实、树立正气、稳定思想、重视业绩。
在这个解释和说明工作上,一是注意及时性,二是主动性,三要注意范围。影响面较小就在部门内部说明即可,较大需要在全公司各层会议解释,再大影响的甚至要对外媒体进行阐明事实真相。对于一些情况比较复杂的,还应设立专有部门专人回答,其他不知细节的员工不得随意乱讲,否则同样适用于公司保密规定或其他制度的约束。
事已至此,针对已经造成一定影响的案中事实,HR部门只能联手用人部门,及时找到在职员工进行交流,敞开陈述劝退员工的真实情况,并回答大家的各种提问,让大家明白真相,知道公司是按照相关制度和流程进行的,同时明白劝退员工不胜任的事实和依据是真实存在的,阐明公司仍然提倡员工努力工作、重视业绩,劝导大家安心工作,不要受此事件影响,同时及时鼓励有业绩的员工,让大家真实感受到公司写、说、做是一致,从而减少“不安全感”,重归安心工作。
102楼 S_1326249040
越来越佩服秉骏哥,管理,特别是人力资源,一定要有整体思维,全局观念。
101楼 不败独孤
谢谢分享
100楼 凡赛堤
学习了
99楼 胡秋菊
学习了,现在觉得这些案例离自己的工作越来越近了,对工作有很大的帮助。非常感谢秉骏哥的分享!
98楼 阿虹
谢谢分享。
97楼 小小小小邓
专人回答这个很有必要,分工越细,其实也出现只有专人最了解情况。
96楼 開心你就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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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楼 没什么大不了0320
迟来的学习,今天一直忙到现在,还会利用下班时间学习,给自己赞一个!
94楼 飘雪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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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楼 小马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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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楼 j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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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楼 我在未来等你
谢谢分享!
90楼 多林三木
学习了,谢谢分享!企业不认可员工的能力——劝离;员工不适应、不满意企业的平台环境——辞职,都是正常的再次双向选择。没有必要相互“揭短”来安民告示求得心里平衡,就像谈恋爱男女分手——是这样“是他(她)不好,所以我们分手了”好一些呢,还是“是我不适合他(她),所以我们分手了”这样更简单、更有担当,好来好散!
企业、员工就此事相互的“广而告之”是否侵权应咨询法律方面的人士,至少从道义上来说应传递正能量,时间能澄清很多东西,该清楚时什么都会清楚的。
89楼 暮光夏娃
学习了
88楼 草长莺飞云起
学习了
87楼 304170442
学习了,谢谢分享
86楼 304170442
学习了,谢谢分享
85楼 304170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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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楼 财经李老师
受教了
83楼 微笑的小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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