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纪员工不服从公司处理,怎么办?主题描述 我们是上海的一家制造型企业,2013年3月李某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我们公司工作,签订两年的劳动合同。2014年10月,李某与车间同事发生争执并动手打人,公司规定这类行为为严重违纪事件,最终决定予以开除处理。但是李某就赖在公司的宿舍,既不办理手续,也不退宿舍。公司采取书面告知,他也不理会,就让我们给他辞退补偿,现在,我们真有一种秀才遇到兵的感觉了。
请问:关于这名员工耍赖的情况,我们该如何处理呢?
作者:秉骏哥李志勇
今天这个案例与周三有类似,都是与派遣员工处理有关,对派遣员工的处理,真可以按照以下流程来思考:
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不管是派遣工还是自招工,作为用人单位而言,理应一视同仁、公平对待,要做到这一点,有两个方面要注意:一是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签订派遣协议时,明确派遣工应遵守用人单位所有合法制订的规章制度,违反则按规定处理;二是派遣工入职时与其他自招工一样进行入职培训,培训时做好制度讲解、签名、测试、照相等。
在制度上保证员工平等的同时,关键是执行制度时更要注意,不能歧视派遣工、优惠自招工,包括休息、派工、加班、福利等方面,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派遣工不会因“不公平待遇”而与用人单位起矛盾,从源头上杜绝制度带来的矛盾产生。
可签特别约定。
由于派遣工是与派遣公司发生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只是管理派遣工上班期间的行为,而且还需要与派遣公司协同管理,所以,在签订派遣协议时,用人单位可与派遣公司约定一些特别条款,以便于管理派遣工。比如:一次不服从上级合理工作安排而且有事实依据、一次偷盗公私财物证据确凿、一次打架……,用人单位可将派遣工退回派遣公司。
总之,这样的特别约定可以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来拟定,同样需要与派遣公司协商,如果过分要求也不利于双方长期合作,如果人云亦云、不突出公司特色,也不利于自身管理。
开除不如退回。
从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规定而言,用人单位没有权利将派遣工李某开除,李某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理所当然就没有权利做开除的行为。其实,根据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签订的派遣协议,用人单位可依据公司规定,将李某退回派遣公司,并告之其行为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退回并无任何经济补偿,当然,其应得的工资收入应当给予及时结清。
要求派遣公司协作处理。
李某赖在宿舍不办手续,由于李某劳动关系属于派遣公司,用人单位应当要求派遣公司一同来处理此事,赖在宿舍可先给予讲道理、说事实,如果不听劝,则可电话110来协同处理,将其床上用品等在共同参与下清理出宿舍,并不得再进入公司大门;手续其实不用李某亲自办,让派遣公司的工作人员办理就可以。
耍横也不要怕。
包括李某骂人、打人,一定要吩咐用人单位相关人员千万不要还手,如果有机会让这些事发生在有监控摄影头的区域更好,以便后来取证;如果事态能够控制就好,否则即使报110来处理,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当然,如果能够及时通知李某家属前来共同处理,会更好。
仲裁难受理。
李某属于派遣员工,如果因此他去申请仲裁,由于劳动关系主体资格问题,仲裁委应当不会受理,如果去诉讼,受理的机率也很小,因为劳动纠纷必须走仲裁程序。
当然,李某如果去仲裁或诉讼派遣公司,是另外一回事,用人单位可给予适当关注,但没很必要参与其中去惹是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