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境中,求发展!逆境中,显本色!
场景一:父亲说:“听讲你明年不考公务员了啊?”我沉默了,回答:“再说吧!”
场景二:母亲说:“你现在工资低,没有公务员好,公务员工资高,够长远。”我沉默了,回答:“我现在过得比公务员还好,上班等下班,现在做公务员限制太多,整天忧心忡忡。”
【回顾】:
今年3月份的省公务员考试面试分数为90分,我考了113分在报考岗位排第二,第一名的应届生考了126分。同岗位的其他乡镇入围面试的分数在90至105之间,某些乡镇甚至出现没有入围的情况。或许,是命中注定我与公务员无缘。
碍于父母的干扰,考与不考,这个问题思考了太久,有点累人。不考,不是担心考不上,而是担心考上了就等于卖身5年,5年之后32岁,5年之后企业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法律事务管理等专业技能基本遗忘,5年之后稳定在所谓铁饭碗的岗位上,5年之后梦想成了泡影!
大部分的年轻人,心目中都会有那么一个梦想!他们并不期望自己日后能够有像神一般成就,过得像土豪一般的生活。他们只是想在自己还年轻的时候,靠自己的双手,去拼搏,去努力,去承担起自己应该肩负起来的责任,为了父母,为了爱人,为了孩子...
以前面试一些九零后时总是觉得他们好高骛远,尽管大部分的人都给刷掉,但是,遇到合适的人,还是会给他/她机会。我相信,梦想是踏进社会最基本的起点。
年轻人,需要舞台,更需要家人的理解和支持。作为家人,您不能为他/她创造土豪的生活,但是,您没有阻止他/她为他/她的后代创造土豪般生活的权利。
顺境中,求发展!
——顺境的选择
2014年4月,同一个星期里,我面试了两家企业。第一个面试的是位于乡镇的外资企业的行政管理师一职,5天8小时制,公司车接送每天能回家;第二个面试的是位于市区的外资企业的人事主管一职,6天8小时制,回家需自己去坐车约三小时的路程。
根据今年的进修规划,最后我还是选择了前者。
任职的公司是一家处于筹建阶段的外资企业,4月至7月期间的工作还算正常,工作还是挺充实的。但是,从8月初至今由于某些关键原因导致公司处于停工状态。
顺境,还真成了真正的顺境——上班等下班,正常上班日每天花1~2小时处理简单的行政后勤工作,其余时间都由自己掌握。在这个停工状态下,公司不裁员不减员,每个月的工资还准时发放。咋一个牛字了得!
太多人的看在眼里,羡慕妒忌恨在心里!
——顺境中,寻求发展之道
面对这样的工作环境,每天做的事情小了,自我提升的幅度缓慢了,生活节奏慢了,心智变懒惰了,脑袋也渐渐生锈了!
有人选择了离开,有人选择了堕落,而也有人选择了奋进。。。
根据2014年的计划:考取C1驾照、进修安全管理知识、提升法务管理能力、司考。
★2014年3月,完成了C1驾照培训,获得“C1驾驶证”;
★2014年9月,完成了安全主任培训,获得“初级安全主任资格证”;
☆2014年9月,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313分和国家规定的最低分数线360分还有一段距离。在4月至9月的复习中,我还需要兼顾工作。因此,知识点遗漏太多。但是,对于313分的成绩还真出乎我意料之外。司考为两年的计划,属于2015年进修的重点。
☆2014年8月,主导了一场劳务纠纷仲裁案件。2012年在深圳从事行政人事主管一职时,协助过公司雇佣的律师处理劳务仲裁案件。尽管,提升法务管理能力是我今年进修的计划之一,但是,对于主导一场劳务纠纷仲裁案件完全是偶然。
案件的当事人是我的亲生姐姐,自然而然地,我就成为了该起劳务纠纷仲裁案件的主角。姐所在的用人单位于8月对外勤销售人员的薪酬进行改革,由2100元底薪+奖金改成以1010元保底的零底薪+提成。进而,引发了一场HR与HR之间的博弈。
HR之间的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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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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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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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阶段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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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阶段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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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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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考虑到姐姐只有初中学历且综合能力一般,所以我向用人单位的HR表态让她按照原来的工资继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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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一:按照原来的薪酬结构上班;
选择二:把新的薪酬结构保底维持在2100元;
选择三:按照劳动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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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未签订劳动合同后,增加未签订劳动合同为谈判筹码:
选择一:按照原薪酬制度继续工作。
选择二:可以补签合同,但是日期必须填写且为当天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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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一:按照原薪酬制度继续工作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选择二:按照劳动法支付经济补偿金且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之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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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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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一:签新的薪酬变更协议;
选择二:自己辞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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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表示公司没有辞退的意思;
二、继续鼓吹新的薪酬制度能获得比原薪酬制度更高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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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要求签新的薪酬制度。
二、拿空白合同让当事人签名,要求只签名,不能写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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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一:补回8、9月份的工资后签辞职单;
选择二:自己去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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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的结果】:9月30日,无脾气的我终于爆发了,对姐姐说:“啥也别说了,我准备仲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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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最终以和解及用人单位赔钱结束。我愿意接受和解,并非对胜诉没有信心。从博弈的开始,就已经是我收集证据未雨绸缪的开始。只是,我对用人单位并没有敌意。在这个事情上,我姐姐是受益方,用人单位是受害方,而祸端是用人单位的HR。
花了比较大的篇幅写仲裁案件,主要想和各位HR们分享如下两点:
第一、作为HR并不要求像法务一样熟悉各个领域的法律法规,但是,熟悉最基本的劳动法律法规还是必要的。
【推荐的法律法规】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4)《工伤保险条例》;(5)《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6)《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7)《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8)《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9)《劳务派遣暂行规定》;(10)《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二、三、四)》;(1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凡事,多点换位思考。以和为贵,为难能可贵也。
逆境中,显本色!
2014年的逆境,无外乎从6月份的一份光纤合同说起。
【关键词】安装网线 失职 责任
【事件回顾】
场景一:员工宿舍需要安装网线。由我与网络提供方商谈。在电话中我告知对方我司宿舍需要安装宽带一条。期间,对方介绍到光纤。但由于性价比低,我再次明确需要安装的是像每年几百元的家庭宽带,而对方表示知晓。
场景二:对方报价689元并再次确认了为一年价格。请示领导后,同意安装。
场景三:跟进的客户经理与其公司领导来到员工宿舍现场观察应该如何安装线路。
场景四:网络供应方出示合同。我把合同呈给领导盖章签名后返还一本给网络供应方。
场景五:次月缴费时才发现,合同签的是光纤合同,费用为689元/月。
场景六:完蛋了,这都是粗心惹的祸。如果在盖章之前......此时此刻,泪奔的感觉。
【处理结果】:我主动承担了所有的责任,损失将近4千元。
面对此困境,我可以选择拍拍屁股辞职走人,也可以选择承担起责任。如果是您,您又会做怎么的选择?
最后,我选择了后者。这个代价对于月光族的我来说,非常之沉重。我很心痛,痛得根本无法用言语可以表达。
对于此次问题的发生,我和盖章签名的领导都有一定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主动承担起了所有的责任,并非因为我腰缠万贯,也并非为了讨好领导。只因为,我要走得更远,我要站得更高!只因为,现在的我,还输得起!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难能可贵的莫过于知错能改。
自此,咬文嚼字,成为了我阅读文书的习惯。
【篇后语】:
很快就要告别2014。我们都不得不去思考,2015 路在何方?
有朋友回复我说:“路在脚下。”
您觉得呢?
而我,仍需在计划中前行,风雨无阻!
_追梦``ん○ver
2014年12月10日
7楼 般若雪
收获满满
6楼 曹锋
必须赞一个,这样有上进心的年轻人真心要支持!
追梦lover
@夏天512:谢谢!
5楼 谱写青春
光纤这件事由你一人承担怎么只损失将近4000元啊?
追梦lover
@谱写青春:这个是和供应商协商的结果!每个月还在缴费!只是费用降低了!
4楼 李亦心
赞!
573998097
@李亦心:谢谢!
追梦lover
@李亦心:谢谢,哈!
3楼 亦瑭
很精彩,过去的点滴都是成长的经历!谢谢你的分享!
追梦lover
@亦瑭:哈!
2楼 如火青春
很赞同你阐述年轻人的一些观点想法,说的很好。也很喜欢你这种个性,敢于担当有上进心,犯错后真正敢于承担起责任的人真的很少。相信你今后的路会越来越好,你定会成为佼佼者的!加油!
追梦lover
@如火青春:谢谢!哈!
1楼 池中有座城
路在脚下吗?我到觉得在一念之间。谢谢分享!
追梦lover
@池中有座城:路不是由自己走出来的吗!哈!不在脚下,在那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