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的确是采取过员工不声不响办理离职之后,我们没有采取任何的措施,例如,公示,解释,安抚其他员工等措施,现在看来的确是不可取的,这种方式不仅不利于矛盾的接触,反而对在职员工和企业对外形象行成偏颇的认知,在理也显得不够透明和大气了; 以后会注意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1、员工不能轻易辞退,而是要反思管理方面以及培训上面公司以及管理层存在的问题,以便于改善公司自身; 2、员工绩效或者业绩不合格的情况下,考虑进行绩效专项考核,并采取能力修补的强化;还是没有改善,公司如果内部有调整岗位的时候,可以采取调岗,前提是此员工没有除了能力之外的其他问题,例如忠诚、敬业等等; 3、如果公司内部岗位没有调整空间,员工的确能力不符合岗位要求,考虑劝退,但应该劝退中尽可能有理有据,站着员工将来发展的角度,最大程度获取员工心理的认可,这样会避免劝退员工的不良情绪散发; 4、对其他在职员工,公示此人离职的原因,相应予以解答,但要注意方式方法,拿出公司的态度出来;有些员工未必会直接在HR面前透露自己的不安情况,这时候就非常考验HR的人缘积累和情商,通过私下信息沟通,获知哪些员工存在这些情绪,进行心理疏导;也通过各部门经理协调疏导; 总之,HR工作就是要关注细节,员工关注的无外乎就是公司的态度,凡事有利弊,将“弊”处理的好,也将转化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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