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话题来自:员工抵触双休变单休,怎么处理? 收起↑ 我们是一家去年成立的服装公司,起步时因为业务量小,招聘的人员都安排双休,从未加过班,现在随着业务量的加大,公司希望调整成单休,并承诺给员工给予少量加班补贴,因为市场上单双休员工的工资差距也就200-500元之间,如成衣岗位,双休招来是4300元每月,单休也只要4500就可以招到。如果按照国家规定的加班工资,那公司付出的人力成本就太高了。 但是,员工都不愿意遵守公司的要求,到现在为止,都没有人周六来上过班。老板很恼火,要求我们处理,并说不介意大换血,因为外面的新员工还是比较好招的。 我觉得这件事情能和平解决当然最好,恳切大家帮助! 我们常说,由简到奢容易,由奢到简则难;同样,难受的单休变双休大家欢喜,舒适的双休改单休易惹不满。还是应了那句“人之初,性本懒”啊。话说回来,本案服装公司在老板“要求处理,不介意大换血”,而且“新员工也比较好招”,况且公司就去年成立的,基本这些情况,真可以大胆展开工作,否则老板要不满意了,以下思路可以一试: 老板要求理解透 老板只所以能够成为老板,在执行力、威信等方面勿容置疑,特别对那些不愿意服从公司管理的人员恨之入骨,否则,公司是很难支撑下去的。作为HR部门,老板既然要求处理那些违纪员工,而且说不怕大换血,这并不是说着玩或者在气头上说的气话,而是有充分的底气。 所以,在面对不少人都违反要求的情况下,建议楼主放弃“和平解决问题”的想法,要果断站在老板的角度,强硬起来,但可以注意技巧和方法。 强硬处理有底气 公司要求周六上班,并不违反劳动法每周应当给予员工休息一天的规定,而且也考虑了周六给付加班费。如果说加班补贴少了,可以商量,但不能不服从要求。这就是员工的不对了,毕竟公司不可能永远保持一种管理方法,要顺应市场和经营管理需要,这也是劳动法和劳动合同赋予公司进行内部管理的权利。 另外,案中说员工待遇有4300元左右,而且陈述到“新员工比较好招”,说明公司的待遇、环境等是有一定优势和竞争力的。试想,如果实行计件,员工也许还会得到更高的待遇,对服装行业来说已经是很好的了,毕竟订单充足,相比其他同行要好多了;如果实行底薪加计时的方式,若底薪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来设置,即使如实计算加班费,员工工资也难以拿到4300元以上。 辞退处理算笔帐 公司是去年才成立的新公司,员工工龄也就一年左右,公司按照制度进行处罚或辞退员工,即使有一半左右的员工申请仲裁,假如公司要补偿或赔偿,其费用也不会太高,这远远比员工不服从公司指挥带来的损失要小得多。所以,痛快处理不服从管理的员工,对有一定竞争力的新公司来说是可以如此操作的。 单休形成制度化 对于公司双休变单休,HR部门一定要形成制度,通过发放文件、组成培训、拍成照片、员工签名等形式,让制度在内容和流程上是合法的,这样就可以根据公司的要求实施了,必要时甚至可以到劳动部门备案。 召开各层次会议 公司的这项规定要想得到较好实施,无疑应当从各部门领导、骨干员工、管理人员等首先实施,相对来讲,这部分员工更容易与老板想法一致,即使有意见,一般也是说说而已,还要是遵守和实施的,毕竟待遇和福利比一般员工要高一些,而且这些员工也容易动员其他员工来遵守。 公司可以从中高层到各部门、各班组进行会议精神宣贯并签名学习制度。这个学习和会议,也是一种培训,同时更是提醒全体员工,更是释放公司强硬的态度,也是给员工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否则如果不服从将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直至辞退。 抓住典型快处罚 如果有员工仍然不愿意服从单休制度,如果这样的员工比较多,HR部门就不能全部一起处罚,则应当抓住管理人员进行首先处罚,达到辞退条件的坚决辞退,要从快从严,并公开告示,起到杀鸡儆猴的效果,然后,再分别零星的处理其他人员,不到万不得己时不可集体一次性处理。 攻其弱者好瓦解 在这些违反公司要求的员工中,一定有那些“跟风”或“摇摆不定”的中间派,他们虽然留恋过去的双休,但也会想到公司比其他同行更好的待遇,也会想到自己离开这里未必能够找到更好的单位,HR部门和管理人员要抓住他们的心理,及时进行劝导,瓦解违反制度的员工人数,更进一步看清哪些是顽固不化的员工,更容易进行针对性的处理。 从中要吸取教训 通过本案例,我们很容易想到要吸取这样一个管理教训,也就是:新公司成立时,如果管理较松,后来想再严格起来是十分困难的。然而事实却告诉我们:如果员工入职时就要求非常严格,是很容易做到的,后来松一点就看公司的要求了,但主动权是在公司。这正如公司为什么在面试时表现出强硬姿态时,往往更容易吸引到真正有能力应聘者是一样的道理,相反,那些面试无规矩、提问随意、面试官无精打采、入职容易的单位,应聘者往往不会选择一样,认为前者更规范有前途、后者不规范没希望。 正如马云所说:阿里是一个严进宽出的公司,相反,宽进严出的公司是违法的。细想,果然是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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