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我们公司没有这样的情况发生。因为我们有制度、其次给予落实的很到位。 现将我公司的做法做个简单的介绍。公司配有专车、专职司机。用车人填写用车申请单——由用车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交于行政人员处——行政人员见部门负责人签字后询问出车时间(怕车不在公司,有其他部门使用)告诉司机出车时间、到达地点,给车钥匙后派车——行政人员发车辆使用情况表给司机(有时部门用车人自己开车此表给用车人)里面有出车时间、到达地点、出车人、出发前油表数、回司后油表数、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费用的信息——回司后司机交钥匙、交车辆使用情况表给行政人员——行政人员根据相关情况录入电脑(并能够根据相关情况查询本人是否有多报停车费等情况)——每周上网查违章——发现违章根据用车情况表找到相关司机,给予一定期限消分、交罚款(或由司机把钱给行政人员,由行政网上代交罚款)——下次加油时把上次至下次加油的用车部门用油情况统计出来,按车型的油耗、油价算出每个部门的使用费用,摊到每个部门成本支出中。 这样做的优势在于:一不会产生司机耍赖,说不是本人出车,有单据为证;二不会公车私用,有负责人签字;三是公司方便管理多辆公车(北京有尾号限行);四是此项成本支出有出处,部门负责人也不会批准用车人去距离较近的地方让公司派车,产生浪费。 故此单位现在最重要的是出一个详细的公车使用政策——全公司宣讲——然后落实。执行时间当然以经理说的时间为准。不过这个时间是否已经告知过此当事人?是否在公司内已经达到全员知晓?如果不是的话那就以新的政策批准后开始执行。而且不能给予人情,必须公事公办,否则此项政策时间一长又是付之高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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