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就要有一根主线,也就是“讲原则”,如果思前想后、怕这怕那、怕得罪人,那么,只能当好好先生,不可能在工作上有业绩,一句话,管理哪有不得罪人的。针对案例中的具体情况,提出如下几条建议:
索要钱财的证据充分性
其实,不只是财务人员,包括采购、销售、某些管理人员等,只有与经济能够挂上钩的职位,都可能涉及到向公司内部员工或外部单位索要好处,只不过有的做过隐蔽,有的比较明显罢了。
对于这些行为,只有与此事直接相关的人员才知道更清晰,向他们索要手机短消息、QQ聊天等都可以,但需要他们配合,相信能够留下一些证据的。
要么打死要么走过场管管
既然有员工这样反映了,做为HR负责人,不管是不可能的,但由于与老板存在亲戚关系,一定要注意方法,否则会引火烧身。也就是说,可以从平时与老板的接触中了解一下,老板对亲戚犯错误的处理态度,是宽容、纵容还是铁律的一视同仁,从其他方面的处理就可能看出一二的。
如果老板非常公平,尤其对亲戚家人还更严格时,就可以完全站在公司角度,以制度和事实说话,对这个索要钱财的财务人员进行辞退处理(以严重违反公司规定进行处理);如果老板比较纵容这样的行为(或者说曾经这样处理过),也可以视而不见,反正都是烂在锅里的,外人没有来拿走,都是他们一家人的事,即使追究起来,也可以是“家庭矛盾”,谁让老板原来也如此纵容过亲戚犯错呢。
注意保护证据提供者
不管公司最终处理或者不处理这位财务人员,都一定不要以任何形式说出这些证据和事实的提供者,否则,人事部门的工作将难以得到开展,除非闹到仲裁或诉讼的地步,不得不让相关证人出庭,否则,事情没办成,还可能让这些员工饭碗不保就是害人又害己了。
正确面对这样的情形
任何单位都极可能出现这样的现象,环顾世界各国企业、事业单位甚至政府部门,倒在金钱面前的人还少吗?他们不知道法律或制度规定吗?是知道也要干,因为钱财能够改善生活质量,是可以交换到其他商品或服务,让自己的某些需求得到满足。
出了这样的事情,也不要奇怪,正常情况下不能坐视不管,必须责任在身,树立公司正气和员工正能量是HR部门的职责,一是平时要加强这方面的宣传,二是要制订相应的奖惩办法,三是要及时处理这些违规行为,四是适应企业文化不能千篇一律的处理。
不要征询老板的处理意见
作为HR负责人,理当充分理解老板的所思所想,以及在企业管理上提倡什么、反对什么,所以,当自己对这些索要钱财事件有疑惑时,既不能公开讨论,也不能向其他管理层评价应当如何处理,更不能向老板那里去请示处理意见,应当按照自己的处理原则,也就是对老板意图充分理解的基础上做出决定。
但多数情况应当是,按照公司财务、奖惩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处理时,先做好与此财务人员的沟通工作,录音录相都可以;再讲明公司相关规定和处理决定;陈述清楚相关证据和事实,不讲如何收集和来源。当然,将这个处理决定呈上级领导和老板批准。批准是老板的权利,不批准也是他的权利。最终都以老板的意见来执行。但千万不要事先征询老板的意见,否则老板既可以批语你“没有原则”,也可以认为你“没有主见”,小则怪你能力欠缺,大则认为你不胜任此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