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既然叫做“管理”,最终的目标自然是以对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管控为出发点。它的定义是指在经济学与人本思想指导下,通过招聘、甄选、培训、报酬等管理形式对组织内外相关人力资源进行有效运用,满足组织当前及未来发展的需要,保证组织目标实现与成员发展的最大化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就是预测组织人力资源需求并作出人力需求计划、招聘选择人员并进行有效组织、考核绩效支付报酬并进行有效激励、结合组织与个人需要进行有效开发以便实现最优组织绩效的全过程。分析一下这个过程,其实也涵盖着许多服务性的工作。我认为,HR的定位应该是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以服务的姿态做好管理的实际工作。那么如何做到呢?管理与服务融会贯通,知易行难,实际工作中处理好两者关系并非易事,而这两者关系处理得如何又直接关系到人们对HR的看法。其实,对于HR来说,管理与服务并不是对立的矛盾体,关键在于理念的转变,核心在于是不是真心为了公司和员工长期发展,如果用服务的理念去做管理的事情,各部门自然欢迎。反之,则会被认为是形式主义官僚作风。转变理念成本低,但收益大。 HR工作是不会产生直接受益的,服务体现在HR部门要通过专业技能为企业为部门提供服务,帮助组织实现战略目标。而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不是HR单独进行的,HR的角色除了完成自己的日常事务,最重要的是驱动部门及相关人员完成自己的HRM职责,必要时提供专业支持与帮助。 帮助员工及企业获得成长和成功是HR的使命,也是HR的真正价值。否则就沦为单独的服务部门,把自己该干的跟部门企业该干的事全干了,于是问题不断了,结果就是价值的丧失。 举例:招聘 服务:招到合适的人员满足企业人员需求 管理:制定流程规则提供此项服务及进行整体调控,明确HR及部门职责,完成HR事务,驱动部门完成自己的职责(必要时还需提供专业支持,培训等,帮助其履行好自己的职责)等等 HR的职能服务是大目标,管理是小手段,一定要分前后也是服务在前,管理在后。服务的目标需要管理手段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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