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情况:教育行业HR,集团变革,管理不规范,工作内容简单 从离职入手决定干一场却遭到领导反对,受挫怀疑自我 问题:是走是留? 在三茅时间长了,遇到这样的问题很多,当然自己也经常会想到这个问题,那么作为职业人什么情况该走?人出来谋事,为的是自身物质性的满足和社会性的需求,那么顺着这个思路如果在职业中遇到以下一些情况,我认为就可以考虑离开了: 1、所得满足不了生活需求时;有长远利益及有别人供养等特殊情形的除外,我这里只谈自食其力的; 2、发现从事职业违反国法时;违法犯罪的事还是不要碰,即便也许会获利但为了工作冒着坐牢的风险太不划算了; 3、遭受生理或心理伤害时;这种情况是受到人身伤害或者有性骚扰等情况; 4、价值理念格格不入时,如果和单位价值要求始终不能合拍,留下也必定痛苦。 以上情况仅是个人的见解,具体处理因人因时而异。但话题中的情况我认为不符合走的条件。 被浇了一瓢冷水就熄灭了,想干事的内火还烧的不够旺呀!人力资源是管理也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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