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样的题目,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事务性工作没有做到位引发的后遗症。其实现在题目中问“怎么办?”毫无意义了。现在要做的就是杜绝这样的事情发生。 我经常对经办人员说,劳动合同就是衣服,不签订劳动合同,等于裸奔。 我虽然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情,但是我集团下面很多分子公司经办人员还是有这样的事情发生。特别是2013年的时候,不过今年这样的事情完全杜绝了。说说我们的处理方法吧。 首先,要以这件事情为戒,让领导重视劳动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同时要对经办人员培训劳动合同法及相关知识。只有从上到下都重视这样事情,才能把事情做好。 其次,培训经办人员的意识,对于不愿意买社保,签合同或者公司的一系列保密协议的人员,他们心里都是有自己的小九九。特别要注意这样的高危人群。98%以上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人都比较懂劳动合同法,他是在挑战经办人的智商,只要你放松,他的阴谋就得逞了。因此经办人员要有随时做好准备心理,要有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的心态。 再次,上级或者是分管上级要定期或者不定期抽查劳动合同的管理情况。员工不是做你想要的,而是做你检查的,因此领导检查这个环节是必须的。 最后,坚决抵制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对于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及时上报高层,让他们给不愿意签合同的人员施压,让其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当然也不排除最后一招:建议一个月内不签订的发辞退通知书。 对于案例的中的这样的事情,我想给点建议(仅供参考): 第一、14个月的双倍工资太多,只能是11个月的单月工资,这个看看劳动合同法就能计算出来。我们处理这样的原则把该减的钱统统剪掉,最后基本上不用赔了。 第二、尽量让其辞职,已绝后患。只要你一天不与他解除劳动合同,一天都是个麻烦事情。 第三、让他去劳动仲裁,拖着钱不给。让他赢了仲裁,输了钱。就是一个字“拖”。钱不能轻易的给他,就算仲裁书下来,我们可以把钱一直拖着,但是有一点要记住,在官方面前不能说不给,只是拖。他一个高管,不可能天天来要钱的,而且他也耗不起。让他知道这个钱不是很好得的,死了这条心,同时也让其他有这种想法的人趁早断了这个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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