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描述】公司2012年10月30日成立,一高管同年6月入职,截止到2014年1月才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现业绩没达到公司要求,准备辞退他,怎么处理经济补偿问题。 【案例分析】通过案例来看,该名主管应该是公司的开国功臣。很多小公司都是这样,和老板一起创业打天下的人,都没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来操作的,例如:不签订劳动合同,平时不用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等等。但是实际会埋下法律隐患的,此案例就是个例子。 那我们怎么处理目前出现的情况,要么公司给该名员工补缴社保和公积金,通过人力资源部门和该名员工好好沟通,给该名主管一个过渡期,让其在公司继续好好做。要么是按照劳动法的规章制度,给予该名员工7个月未签订劳动的2倍工资,另外补缴上社保和公积金。当然我们人力资源部门也不要坐以待毙,做好收集证据的提前准备,例如之前通知该名高管的《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等书面和录音的证据。 【经验教训】我们作为人力资源部门平时一定要把好员工入职这一关,一定要在新员工入职这一个月内将劳动合同签订好,否则后患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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