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认为应该从多方面进行细化管理,且要行之有效。 1、必须出具书面通知,要求员工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拒不履行通知者,视为放弃现有工作; 2、接到通知后拒签合同的请其在通知上注明拒签理由,同时公司方面应向对方明确不签合同的后果; 3、对于入职相当时间段内仍未签署劳动合同的员工,公司对其提出的理由进行严格审查,背调,收集证据,包括其原服务单位的主管或曾经的同事对其评价; 4、社保是否在缴纳,在背调活动中即可进行,并调取清单; 5、因员工个人原因造成劳动合同拖延未签署,其提出双倍工资的要求,公司可以采取说服,如不行,可让对方提起仲裁,走法律程序,但公司应做积极准备工作,应对法律程序中所需资源,使其明白,公司有公司的章程,法律上也不是你说了算。 6、完善公司一应章程,严格执行,自上而下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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