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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责任,是承担还是逃避?

作者 曹锋 更新于:2014-12-27 21:15 39569
内容来自 2014-12-31 打卡话题
试用期女员工隐瞒怀孕情况,怎么办?
  我们公司有个未婚女职工七月份入职,当时入职时写的是未婚,面试时她说近期不会结婚,且也不会考虑要孩子。试用期结束后,公司觉得她对工作还没有完全上手,所以领导决定可以转正,但工资依然按试用期工资实行,后面根据她的工作情况再调整,让其本人自己选择离职还是继续,她自己也同意了。
  就在刚转正后几天,同事看到她穿防辐射服来上班,于是向她证实,才知道她已经怀孕了,且在知道怀孕后就去领了结婚证,但没有告诉公司。领导特别生气,让我们人事拿出个意见来。
  请问对于这名员工,我们应该怎么办?
  我们公司有个未婚女职工七月份入职,当时入职时写的是未婚,面试时她说近期不会结婚,且也不会考虑要孩子。试用期结束后,公司觉得她对工作还没有完全上手,所以领导决定可以转正,但工资依然按试用期工资实行,后面根据她的工作情况再调整,让其本人自己选择离职还是继续,她自己也同意了。
  就在刚转正后几天,同事看到她穿防辐射服来上班,于是向她证实,才知道她已经怀孕了,且在知道怀孕后就去领了结婚证,但没有告诉公司。领导特别生气,让我们人事拿出个意见来。
  请问对于这名员工,我们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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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你应该了解,领导为什么生气?是因为员工在试用期隐瞒怀孕情况?还是对员工怀孕不满?想让你们拿出什么意见来?我相信,只要不是怀有偏见,这家公司的“良苦用心”,想必是路人皆知。但是,如果一定要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就显得不大地道,也和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相去甚远。

一、员工试用期隐瞒怀孕

    实际上劳动者隐瞒一些情况签订合同,事后被用人单位发现后被解除合同的案例不少。用人单位能否以劳动者隐瞒真实情况、不诚实、或以欺诈手段签订劳动合同而解除劳动关系,在实践中也是分情况的。

    1、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有相关的规定,规定了隐瞒真实情况事后发现需解聘,且该规定不违反法律法规,则可按照该规章制度处理。

   2、如果劳动者隐瞒的情况正是用人单位招聘员工必须排除的条件,则签订合同的行为可视为以欺诈手段签订的合同,该合同自始无效,用人单位可随时解除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3、如果用人单位所排除的条件行为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违背法律规定,则劳动者隐瞒该不利条件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发生法律效力,不能随意解除。如:歧视性条款,包括怀孕。

   4、是否怀孕属于个人隐私,不能通过体检、面试、合同等方式来确认。如果这样做,用人单位实际上是限制了怀孕妇女获得劳动的权利,这既是违反社会公序良俗,也是对怀孕妇女的歧视。

   5、可见,员工是否怀孕,并不影响其入职,属于个人隐私,因此也谈不上隐瞒。

二、试用期辞退怀孕员工

    1、法律总是倾向保护劳动者权益,员工怀孕并不需要单位批准,谈不上隐瞒,所以,要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不能以怀孕为借口。

    2、公司岗位本身录用的女员工,并非要求一定不能怀孕,相信你们也不会这样写的,摆明了是歧视嘛。怀孕是人身权利,单位也无权限制。

    3、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内的一个特殊的期限,作为用人单位而言,《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只有在有充分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该岗位工作时,才可以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

    4、关于女职工“三期保护”问题,《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这是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对女职工特殊时期劳动保护所作出的普遍性规定。但是,并不能简单的认为只要女职工在“三期”内,用人单位就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即使劳动者在“三期内”,同样可以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三、转正后辞退已怀孕女员工

    “试用期结束后,公司觉得她对工作还没有完全上手,所以领导决定可以转正,但工资依然按试用期工资实行,后面根据她的工作情况再调整,让其本人自己选择离职还是继续,她自己也同意了”。虽然勉勉强强但也算转正了,这很关键。我们来看看有辞退有关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同时,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也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由此可见,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在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擅自辞退在孕期间的女职工。同时也可以看出,如果劳动者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六种情形,不论是否在孕,用人单位都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综上,员工在没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其单位是不可以擅自将其辞退的。

四、如何赔偿

    劳动者在孕期,应当受到特别的保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因此,在怀孕期间被无故辞退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员工很可能通过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直至哺乳期满为止,同时,按原工资标准补发工资,如果有拖延支付工资的行为,则另行主张25%的经济补偿金。

   

    不能否认,在现在的就业形势下,许多女工不敢怀孕,以至高龄孕妇比比皆是,何故?多数职业女性压力很大。为了保住一份工作,即使孕期出现不公,她们也会忍气吞声。我国必须建立完善社会生育保险机制,为符合政策的生育女工提供帮助。企业作为社会责任的载体,是承担还是逃避,这是我们不得不关注的一个关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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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w0832

62楼 cw0832

俺这个人比较厚道,做事比较低调,元旦将到,怕到时挤不上祝福你的快车道,挤不进祝福你的人潮,所以预祝元旦好!

2014-12-31 19:48:35 回复 赞(0)
jennywang411

61楼 jennywang411

做女人不容易啊

2014-12-31 16:48:14 回复 赞(0)
浮生若FISH

60楼 浮生若FISH

学习了!受用!

2014-12-31 16:13:12 回复 赞(0)
jinpeiqun

59楼 jinpeiqun

学习

2014-12-31 15:57:43 回复 赞(0)
sr丫头

58楼 sr丫头

学习了,分析得很好,谢谢分享!

2014-12-31 15:39:32 回复 赞(0)
白雪88883

57楼 白雪88883

学习了

2014-12-31 15:18:34 回复 赞(0)
上山虎

56楼 上山虎

谢谢分享

2014-12-31 15:15:57 回复 赞(0)
茂璐

55楼 茂璐

这才是真正的管理者。

2014-12-31 14:32:31 回复 赞(0)
看不到脚尖

54楼 看不到脚尖

我也赞同,人性化处理比较好

2014-12-31 14:21:26 回复 赞(0)
快乐天使hqh

53楼 快乐天使hqh

分析得很好,谢谢分享!

2014-12-31 14:18:05 回复 赞(0)
w淘气宝贝

52楼 w淘气宝贝

个人分解 国家法度是给群体定的 订了标杆就应该大家遵守 国家法度不能乱
当然女同志工作压力大可以谅解 最好是劝退大家都能体面收场

2014-12-31 14:08:26 回复 赞(0)
小简8023

51楼 小简8023

好文章,学习了

2014-12-31 13:53:41 回复 赞(0)
芷菱

50楼 芷菱

学习了,谢谢分享!

2014-12-31 11:56:30 回复 赞(0)
小蚂蚱V

49楼 小蚂蚱V

赞成,公司的女职工怀孕都是按国家相关规定来处理的,就因为在她们怀孕期间公司仍然保留职位事后她们都十分感激,工作业很努力,女职工的工作压力真的很大,很多事都是迫于无奈,公司和社会应该给予她们更多理解和关怀。

2014-12-31 11:43:01 回复 赞(0)
慕心儿

48楼 慕心儿

老板通常会觉得,事事按法来做,要你来干嘛...

所以,双方分析各出招给大家.

2014-12-31 11:30:01 回复 赞(0)
飘过的风

47楼 飘过的风

好文章

2014-12-31 11:19:29 回复 赞(0)
仲夏凉茶

46楼 仲夏凉茶

同意秦小姐的:其实女性怀孕,不是一怀上自己就能察觉的,当自己察觉的时候其实已经怀孕一个多月了的,所以,我到不认为此员工是在求职的时候恶意隐瞒了怀孕情况,估计是入职后才发现的,其实很多女性都是迫于经济压力和为了保住这份工作,不敢向公司坦言,尤其是初次怀孕的女生,未婚先孕******压力比较大,作为女性,我们比较能够理解的。
这位员工不论她的试用期工资多少及转正工资多少,公司已经承认她转正的事实,就不能轻易辞退了,她的工作是什么,就怎么安排了。没有什么苦恼的,小事一桩。HR越是为这事小题大做,煞费苦心,到时处理就越麻烦,弄巧成拙。
依法办事,凭良心办事,员工也会对公司怀着一颗感恩的心的,只要你是女性,不论你是HR经理还是普通员工,都会有结婚生子的那一天。风水轮流转,说不定自己也自食其果了。

2014-12-31 11:14:12 回复 赞(0)

三毛爱呼呼

@仲夏凉茶:说的很对,赞一个

2014-12-31 13:51:54回复
月月的爸爸

45楼 月月的爸爸

谢谢分享

2014-12-31 11:04:53 回复 赞(0)
鬼面骑士

44楼 鬼面骑士

说的很好。

2014-12-31 10:59:53 回复 赞(0)
秦小姐

43楼 秦小姐

其实女性怀孕,不是一怀上自己就能察觉的,当自己察觉的时候其实已经怀孕一个多月了的,所以,我到不认为此员工是在求职的时候恶意隐瞒了怀孕情况,估计是入职后才发现的,其实很多女性都是迫于经济压力和为了保住这份工作,不敢向公司坦言,尤其是初次怀孕的女生,未婚先孕******压力比较大,作为女性,我们比较能够理解的。
这位员工不论她的试用期工资多少及转正工资多少,公司已经承认她转正的事实,就不能轻易辞退了,她的工作是什么,就怎么安排了。没有什么苦恼的,小事一桩。HR越是为这事小题大做,煞费苦心,到时处理就越麻烦,弄巧成拙。
依法办事,凭良心办事,员工也会对公司怀着一颗感恩的心的,只要你是女性,不论你是HR经理还是普通员工,都会有结婚生子的那一天。风水轮流转,说不定自己也自食其果了。

2014-12-31 10:57:03 回复 赞(0)

你是傻子吧

@秦小姐:是的,说的很好

2014-12-31 11:26:54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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