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年末时,大把大把人想着辞职,其实我这个公司就算不是年末也有人想着辞职,作为一个旁观者,我想说,辞职可以,但是不要任性妄为,不要做有损自己声誉和名誉的事,虽然可能你在某一时刻,心底里恨不得放一把火把公司给烧了,但是地球是圆的,总有一天还会再相见。我有此感慨,是源于一个经理介绍过来的女设计师的奇葩辞职方式。此女年方28,生性敏感,总觉得周围的人在排斥她,总觉得同事不给她做事,给她做事的时候又埋怨公司要她加班。晚上下了班,喜欢在扣扣里以年长几岁的资历来对同事尊尊教诲,让男同事们烦不胜烦。终于有一天,她消失了,连带着男同事垫钱给她去订购广告宣传物料的几百块消失了。我觉得,不告而别可以,但是也要把公款还回来嘛,搞得像携款私逃一样,这种辞职太任性!让她的介绍人情何以堪?估计以后她不都不敢在公司附近出现,和知道这件事的人来往了。
相对于她,另一个男同事辞职就合理得多,发完工资的第二天失联,这种我们可以理解,比较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