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解读:
1.七月入职,未婚,并表明近期不结婚,不考虑要小孩。
2.试用期结束后,虽然未完全上手,但是可以转正,工资仍按试用期工资实行。员工已同意。
3.转正后几天,发现该员工已怀孕并领了结婚证。
二、案例分析:
1.该案例其实也是涉及个人隐私的问题,虽然在很多企业都是希望招到的女员工要么已婚已育,要么是未婚未育,并在一段时间内不考虑结婚生育的为优先。但是事实上,没有那么多的刚好,要结婚生小孩并不是什么错,这是个人的隐私,在面试中,我们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就是如果该员工说自己未婚未育,并在近期不考虑结婚的,在同等的条件下,我们选择招录她的可能性比较大,可能也是由于这个原因,很多人都会出现类似案例中的情况。
2.既然公司需要一个说法,那么我们需要解决的问题就在于,该员工是在入职前怀孕还是在入职后怀孕。
如果在入职前怀孕的话,在面试的关卡上,是否有证据证明该员工说了她短期内不结婚不生育,如果有,我们可以考虑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中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中有这么一条规定:“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如果能够证明是入司前就怀孕并能够举证说明该员工有承诺过的情况,那么我们可以选择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是在入司后再怀孕的话,那么我们没有任何的权利阻止员工生育或者其他权利。这个毕竟是员工自己的私事,并且她也没有违反其他的政策问题。法律有规定只要在孩子出生之前办理了结婚证、准生证,这就不违反国家的规定了。公司也不能有其他的异议,并且要小心触犯劳动法中对于女职工的保护条款,不能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傻事来。
3.如果事情已经无法避免,那么我们现在只能做的就是预防下次再次出现此类事件。
我们可以在入职时要求员工提供相应医院的体检证明,这也是预防的途径之一。
注意在岗位设定时,对员工的匹配程度做好调查。或许你的某一个职位,需要的是特殊要求的,例如我们上面提到的未婚未育的条件,一定在面试时,特别提出并强调,并且要对应聘人员说清楚该岗位的特殊性,并要求其做出相应的承诺,在入职时,提供该条款的证明文件。但是我想应该没有哪个职位有需要如此特殊的要求吧。
4.其实,这种事情在很多公司都不少见,我们要做的只有面对,毕竟公司不可能都不会出现已婚准备怀孕的人才,除非你要的是应届生,那也不能避免哪一天他们要结婚生子,所以我认为,我们HR要做好的是在他们入职的时候对他们私人情况做一个了解,预防出现临时抱佛脚,公司运营出现问题即可。
43楼 无水月亮
学习了!谢谢!
42楼 Steventree
大哥,个人觉得你对这个条款的解读不是很理想。 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就算该员工与单位签订合同时即使已经怀孕,企业也不能以怀孕为理由拒绝录用该员工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这是一种用工歧视。 您这个解读,也太不专业了吧!!!!!!
41楼 椀媄
"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解读这条条文,该员工与单位签订合同时即使已经怀孕,企业也不能以怀孕为理由拒绝录用该员工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这是一种用工歧视。
晒晒太阳
@椀媄:支持该观点。要想解除劳动关系,除非能证明该岗位不适合已经怀孕的员工。不过这样可以挑岗。
40楼 人生旳里程
学习了,谢谢分享!
39楼 闲情逸致之竹简
学习了!
38楼 西雅图之夜
谢谢分享
37楼 快乐天空178
即使是入职前已怀孕并且知道怀孕但是说没有,也不能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企业不录用怀孕的女职工或者以是否怀孕、多长时间不能怀孕作为入职的条件本身就是一种歧视,是违法的,仲裁不会支持公司。
36楼 1143030212
学习了
35楼 馨石
谢谢!
34楼 识字阿Q
况这是个信穿幅射衣防幅射的人,如果不辞了,万一到时偏偏孩子缺胳膊少腿的,那企业还逃得过被找麻烦的结局?
ai凉茶
@识字阿Q:说话好恶毒!以后你怀孕人家这么说你,你是什么感受。每个孩子都是天使,都应该被祝福。
33楼 识字阿Q
诚信有问题,坚决不用。立马招人顶替其工作,把她一边晾起就是。或者强行辞退,如果这算人资工作的一个教训,这学费咱交,也不能让这种没品的人留着
Lucia佳潞
@识字阿Q:虽然女员工刻意在转正之前隐瞒自己怀孕的事实这种做法有待商榷,但是也不能说这样就没品了,这也是自我保护的一种下意识行为,如果你是女人,你也生过孩子,相信你就不会说的这没绝了。
另外,对于怀孕的女职工,作为HR,我们不能光站在企业的角度去考虑问题,也需要具有一定的宽容心,毕竟谁都是人生父母养的不是,如果这种情况出现在你身上或者你周围朋友、父母的身上,你会怎么说?
王小薇薇
@Lucia佳潞:赞
傀儡茉莉
@Lucia佳潞:必须赞一个~~~~~
coco刘999
@Lucia佳潞:很是赞同。
ai凉茶
@识字阿Q:看到您这段话,忍不住第一次回复!从企业的角度来说,希望招的人员近期不会怀孕什么的,从而减少支出和其岗位的不稳定。但从法律面前来说,你那什么岗位让你可以歧视准备结婚和要孩子的人了,也只是企业人为的选择那些近期不想要小孩子的人罢了。不要这么偏激,人坚不拆。人活着已经这么不容易了。有时比你想象的更不容易,不要因为这个就说人家没品,你指不定干过比这个更没品的事呢。有几个人怀孕生孩子是算好生出来的
艾妮小小钰
@Lucia佳潞: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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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楼 sdshitou
学习了
31楼 嫣然一笑20031004
呵呵,对。我们可以要求员工在入职时提供相应医院的体检证明。办法不错,学习了!
30楼 絮727
学习了
29楼 何靖hejing
谢谢分享,谢谢
28楼 Sunny3776
谢谢分享
27楼 敏垚
学习了,谢谢分享
26楼 FLYwang
如果说她是在入职前已经怀孕可以定性为“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我一直在很奇怪的是,企业是否可以因为员工怀孕而不录用,是否有存在歧视女性员工?
是否怀孕是员工的私隐,招聘时问到私隐,员工是否有权利不说或者说谎?
如果真要打起官司,企业真的能赢吗?
25楼 平安安
学习了,谢谢分享!
24楼 蓝碧雨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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