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经历,案例上所讲的企业与国企还有千丝万缕的关系,说明此企业算是半国有制和半股份制,与我们纯粹的民营企业还是有区别的,所以才会如此慎重。 真正的民营企业,真的就是有树倒猢狲散的气势。企业的运营命脉就是员工的生存基础。鸡不下蛋,哪有活小鸡,杀鸡取卵,也得有鸡可杀呀,我认为遇到这种问题,只能考虑两个方面即可: 1、企业可生、可死的底线先摸明白。 2、员工可留、可弃的根源先想清楚。 法律是保证劳动双方共同利益的,如果企业付得起,就要付,要做有诚信的企业;如果企业付不起,就不要死要面子活受罪,这个时期,要正视自己,正视大家,共患难的时候到了,留下来就是未来生死同行的人,要赔偿的,闹事的就是企业早该弃之的无德之人,企业付不起,可以根据运营的实际情况,一是找劳动部门仲裁,依据法律来解决,二是与员工协商方式解决,人到于此,受恩于企业多年,还是会有依恋的,而且这些高管如果是真有实力的,也不会与企业纠缠很久,必要职业经理人的道德基础还是有的。此时,只为经营人心了。股权买断,就意味着企业已经破产转型,有几个发这种企难财的。做人资不必提心,公正心处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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