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看了这个案例,曾参加过劳动法相关培训,在公司也一直负责员工关系,当遇到此种情景时,公司是可以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已经怀孕的女工,如果发现其能力与工作要求不符,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切记,如果不想用此员工,理由一定是此员工工作能力不符合工作岗位要求,并有相关证明及依据,依据可如下: 例如:1、每月考核成绩不合格; 2、用人部门负责人多次布置其工作任务均无法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3、对其进行岗位培训后,仍无法完成工作需求; 4、对其进行面谈,提出问题所在及改进意见建议,后经观察效果仍不理想。 做好以上备案依据后,在其试用期内,即可解除试用期员工且不用支付孕期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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