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性质不一样,我们是一件批发零售企业,无生产车间。仓库卫生也都是由仓库人员搞定,只是在办公区域有一个打扫卫生的阿姨,有五十来岁。不存在案例出现的情况,如果有事请假,领导也是安排其他岗位人员代为打扫。但不会长期请假。 建议:这个先例就不能开,有再一再二就会有再三再四,部门领导他们不会意识到其中存在的风险; 鉴于案例公司已经有类似情况发生,签订临时协议,最起码工伤保险得有,万一有事故发上,后果损失无法估计; 特殊原因可有同部门其他岗位暂代其工作。 我们公司销售内勤有过类似情况,请产假,其工作有部门其他内勤在位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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