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流程在哪里?!
现在遇到一件棘手的事情:公司的一个部门经理把下属一名员工给辞退了,员工手里有部门经理辞退谈话的录音,而且有部门经理签字的离职申请表以及交接表,目前该员工自部门经理和他谈话后就不来上班了(部门经理通知他第二日就不用来上班了),现在该员工问公司要经济补偿金,总经理以不是公司辞退,是部门经理个人行为而不予补偿,并让该员工回来上班。但员工说公司已将其辞退,他没道理再回公司上班了。
请问作为HR的我该怎么办?
秉骏哥李志勇说:
员工行为很无知—公司离职流程在哪里
对本案,员工被部门经理的三言二语就说动了,第二天就不来上班,又不请假,显得非常无知,既对公司进行的入职培训内容忘之脑后,又不与身边同事进行交流,在无规无矩的部门经理忽悠下,出现了既可怜又可恨的员工。
即使有后来的工作交接或离职单,如果离职流程没有被公司认可(即盖公章),都是没有效力的。一般情况下,在部门经理签字后,还需要HRM、公司老总签字并到相关部门盖上公章,才算离职流程签字完毕,当然,再配上工作交接、离职证明、工资结算完成,整个离职工作就算结束。
对本案,不知道离职表上的签字流程完善否,为什么该员工签字不签到底?或者为什么不到HR部门来办理,但主张补偿金时就不得不到HR部门了,到这个时候才将事情的原委搞清楚,只能是亡羊补牢,为时晚矣!
部门经理无此权—员工行为属于旷工
部门经理根据自己的职责和权限,可能管理下属员工,并对下属员工的工作表现做出恰当的评价和考核,对于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只能由公司做出书面决定,并且要盖公司公章才具有法律效力,即使是HR部门也无权做出这样的决定,不可能只盖HR部门章或用人部门章,更不可能由部门经理口头辞退员工就生效的。
如果员工因此就不来公司上班,在没有请假的情况下,该行为属于旷工,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达到一定时间的旷工是可以被辞退解除劳动关系而没有任何经济补偿的。
我的点评
公司管理是规范化、流程化的,不是部门经理一言堂,总管家。HR部门不能因为有了录音和部门经理签字的离职流程就显得被动了。
1、告知辞退无效,离职必须走公司正规的流程。一般是工作交接,物品归还,账务清算,然后是部门领导签字、HR部门签字、分管领导签字,,接着开具离职证明、结算工资、停缴社保等,这样才算离职完成、
2、部门管理不能错位,入职培训不到位。一是部门经理无权辞退员工,二是部门经理的言行不具有离职的权威性。部门经理或同事只存在与该员工的工作关系、管理关系等,无雇佣关系。
3、采取正规通知途径,告知员工回公司上班确切时间以及后果,做好留底存档。、
4、事后必须好好总结,员工的尤其是中层管理人员基本的人力资源管理知识都不到位。
5、多说一句,留不住的强留,最终会弄得两边尴尬,对于某些离职员工该放手时果断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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