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的建议,都是按书面来的,如果真这样做,可能有一部分老板会把HRT出公司。生存是第一位的,HR在其位谋其政。上面这个例子中,公司显然是占便宜的。当然风险也非常大。比如: 1、顶岗人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补偿问题; 2、工伤风险; 3、被顶职的人员被顶职期间的工资待遇和顶岗人员的双倍工资都要支付的3倍风险。 为了尽量降低公司的支出,同时减少违法风险,建议: 1、跟顶岗人员签订临时合同,交纳商业意外保险(估计该公司没交社保)。 2、跟被顶岗员工签一停薪留职的合同。原因写“个人原因”。 以上方法虽然小人,不光明,但符合老板利益。HR虽然会被骂,但至少可以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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