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也是在一家集团公司上班。公司也是经营不善,关闭了我们这边的分厂,我们人事部当时也有一位正在休产假的员工,公司本来就不想要她,所以跟她协商给她赔偿金安排她离职。 1、准备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给与相应的赔偿。 2、安排员工到外地的分公司的职位,但是因为生活或者其他方面的原因她可能会犹豫不会去外地。 3、然后公司的领导,再出面给与她选择的权利,让她觉着自己不是很被动的选择,是自己选择离开公司的。 4、公司可以在给她去其分公司的岗位上制造一定的困难,使她不适合或者不值得去,自己选择离职方向。 这样既可以让员工心理满意,也符合公司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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