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聘单项思考
(一)解聘依据合法
员工离职的形式以及相关的处理方法有以下三种:
1、辞职:员工依据《劳动合同法》及公司有关标准作业程序向公司提出书面解除劳动关系并经公司同意的一种行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指出: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在该过程中要办理好员工离职手续,无需支付补偿金。
2、协商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根据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应予以劳动者经济补偿。
3、严重违纪:是因为员工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或较大不良影响,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标准作业规程向员工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经公司解雇的员工,公司不给予工资以外的任何经济补偿。
根据案例中的情况,企业可以考虑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解聘程序合法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
HR需发出解聘通知书,并请当事人签订确认。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后,办理离职手续,将相关文件存档。并收回企业的相关资料以及物品。帮助员工处理好社会保险等相关事宜的后续手续。该员工属于知识型员工,在办理相关事宜的过程中,应该注意辅助人性化的处理手段。体现企业对其在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现的肯定,并与其形成良好的互动。
二、解聘的多项思考
案例中的工程师是因为一个临时项目而高薪招聘的员工。项目管理中,最重要的是质量、工期与成本三要素。案例企业提前完成项目,并提出解聘该名工程师。根据以上两点判断,企业十分重视成本控制。另一方面也表明企业将员工视为一种成本要素。人力工作表现为执行层面的操作。该工程师聘用薪金为25万元,根据资料显示以及案例描述,属于资深工程师。本人专业性已经证实,并且在业内也有相当的人脉。项目结束了,企业是否可以考虑利用企业资源,将其推荐给猎头公司或是其他企业?企业因项目临时聘用人员,企业是否可以考虑建立人才库,储备临时使用高端人才,培养内部接替人才?企业采取聘用形式获得所需人才,是否还可以扩展企业招聘渠道,采用人才租赁,利用社会第三方企业等手段满足高端人才的使用需要?一个的问题的处理方法,可能不仅仅是单项选择。我们还可以进行多项思考,不断的丰富与完善人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