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確實是公司在操作方面欠考慮了。 1.當工作超負荷時,有兩個方法,要麼擴大編制,要麼延長工時。任何一種方法都要考慮利弊。如果先與前駕駛員溝通,聽取當事人的意見,應該不會出現這種場面。同樣是要增加工資支出,如果前駕駛員願意延長工時,而公司只需要給適當的加班津貼就好。 2.就算公司確實需要兩名司機,那麼在新司機入職的時候,就要明確的說明其工作責任。同樣的福利待遇,員工間自然就會比較。如果有明確的工作指引,就不會相互推拖了。 3.快刀斬亂麻,把新來的處理掉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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