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不服从、太有个性的员工,收集证据是首要、制度完善要及时、依规处理不延误,只要用心,没有处理不了的。一旦掌握真凭实据,就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本案例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准备材料和证据:安排工作时用书面让其签字,中间最好通过工会或其他员工转送,以留下证明,或者安排工作时录好音;时常行为、交流沟通有哪些违规的地方,特别是调用能够监控到的,比如,上班上网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的证据,是可以通过网监留下证据的;工作过程是怎样的,可以通过协作同事的反映和交流知道,也可以录音。 在日常管理过程中,许多管理人员忽视了员工第一次违规,多数是口头警告或提醒了事,没有继续用单独交流谈心等方法留下签名记录、或书面警告、或要求写事件经过等,认为一句“下不为例”就可以起到教育纠正和不再犯错的作用,其实刚好相反,正因为上级轻描淡写的提醒或要求,员工就认为此错误不严重,没有引起足够重视,要不了多久,就会再犯甚至三犯,而且一般会在初犯基础上更严重些,这时再处理,一是情况严重些,造成的损失或负面影响更大,不容易处理;二是初犯没怎么处理,这次情况差不多,为什么要处理,员工也会想不通,就不容易处理下去,员工容易不配合签字。 所以,千万不要放过初犯,初犯同样需要依规进行处理,所谓“严是爱、宽是害”就是这个道理,相反,初犯一般情况下情节相对比较轻微,如果严肃处理,把道理、事实、后果、处罚依据讲透,员工受到的教育会起到作用,员工再犯的机率就会小些。 面对该女工拒绝外出工作,公司就没有办法应对,从这点就可以看出公司的日常管理制度有漏洞,需要修订和完善,完善规章制度可以杜绝员工钻空子,防止在出现问题时公司处于被动受困的境地。另外公司怎么会招聘这样一个具有不良行为且不服从管理的女员工,从这点反应公司的招聘面试制度及流程需要修订和优化,通过修订和优化之后,使公司在招聘环节就将不符合公司要求和在言语行为上表现较差的员工直接淘汰,保证录用到素质较高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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