跋扈孕妇 搜集证据 用39条 2015-01-22 09:21:56 阅读(6999) 评论(112) 收藏(187) 分享到:分享到新浪微博分享到腾讯微博分享到QQ空间 本话题来自:孕期问题员工该如何处理? 收起↑ 我们公司有一名女员工未婚先孕,该名女员工为92年生,高中没毕业就参加工作,虽有几年社会经验,但从未在正规公司工作过。其性格桀骜,行为散漫,在我司营运部门工作,负责门店检核及人员带教,怀孕后对待工作更是敷衍,安排其外出检核门店,或周末促销活动支持时,均已各种借口拒绝工作。 部门主管及人事部门对此事极为头疼,一方面是知道她已经怀孕,在安排外出工作,该名女员工提出反对时,也不便据理力争;另一方面,对于孕期员工,公司也不能解除劳动关系。但其现在的态度已严重影响其工作,也对部门内其他员工造成不好的影响。 以上便是现在遇到的棘手问题,希望伙伴们可以帮助解决,不尽感激~ 关于三期女工的管理,在劳动合同法的42条和87条有规定,这里就不去引用了,大家都熟悉或知道去查询,那么,对于“以孕为荣、要挟公司、屡犯规定”的孕妇是不是就没有办法管理了呢,非也,且听以下汉堡式管理的建议。 以关怀为由讲政策—做力所能及之事是职责 HR部门和该女工部门各派一名同事,最好是女性,前去看望该女工,一是讲明公司领导、部门领导知道有孕后,十分关心,专心安排同事来看望,看在工作上有没有需要调整的地方,注意心情和休息,在营养上也注意调配,与同事、家人保持正常的交流,如有其他问题或疑问,可以随时来领导、HR部门或工会了解咨询情况。 同时,将女职工保护条例的有关内容给予讲解,说明员工虽然怀孕,但根据时间段还是应当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只要不是有毒有害或需要较重体力的,都应当服从上级领导的合理安排,否则就是违反公司有关制度,公司是可以进行相应处罚的,如果屡教不改,甚至可以给予辞退处理。 把这次关心讲解进行录音,或者书写成员工交谈记录,让同事和该女工签名,以表示做过了这样的交流,如果女工不愿意签,也不强求。 完善制度,依规处理。 公司员工手册、奖惩办法中是否明确了员工哪些行为是违规行为,将受到怎样处罚,直至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来处理,必须明确无歧义。比如:不服从上级领导合理的工作安排,将给予小过处理;一年内小过3次及以上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处理,将给予辞退无任何经济补偿。 及时完善这些细节规定,通过员工代表或工会签字确认,经领导批准公布实施,组织包括该女工在内的全体员工培训学习签名。这样,处理违规员工就有了充分的制度规范。 不宜急着处理,先收集证据。 案中说“性格桀骜,行为散漫,工作敷衍,拒绝工作”,证据在哪里、事实有哪些。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准备材料和证据:安排工作时用书面(包括邮件、纸质)让其签字,中间最好通过工会或其他员工转送,以留下证明,或者安排时录好音;时常行为、交流沟通有哪些违规的地方,特别是调用能够监控到的,比如,上班上网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的证据,是可以通过网监留下证据的;工作过程是怎样的,可以通过协作同事的反映和交流知道,也可以录音。 只要做有心人,以上违规事实和证据是不难取得的,除非该女工学乖了。只有证据确凿、事实充分,才有处理的基础,如果急着处理,一旦仲裁,极可能站不住脚而输了官司。 违纪事实充分,需及时处理不轻易原谅。 在日常管理过程中,许多管理人员忽视了员工第一次违规,多数是口头警告或提醒了之,没有继续用单独交流谈心留下签名记录、或书面警告、或要求写事件经过等,认为一句“下不为例”就可以起到教育纠正和不再犯错的作用,其实刚好相反,正因为上级轻描淡写的提醒或要求,员工就认为此错误不严重,没有引起足够重视,要不了多久,就会再犯甚至三犯,而且一般会在初犯基础上更严重些,这时再处理,一是情况严重些,造成的损失或负面影响更大,不容易处理;二是初犯没怎么处理,这次情况差不多,为什么要处理,员工也会想不通,就不容易处理下去,员工容易不配合签字。 所以,千万不要放过初犯,同样需要依规进行处理,所谓“严是爱、宽是害”就是这个道理,相反,初犯一般情况下情节相对比较轻微,如果严肃处理,把道理、事实、后果、处罚依据讲透,员工受到的教育会起到作用,员工再犯的机率就会小些。 本案也是一样,出现那么多违规的情形,为什么没有及时处理呀,值得各管理人员反醒。 屡教不改,适用39条。 针对三期女工,劳动合同法虽然规定了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少限制性条款,但也赋予了企业一定管理权限,其中,劳动合同法39条就有相应规定,特别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在处理时,不旦可以辞退员工,而且可以无任何经济补偿。 但是,员工违反的行为必须明确、真实存在,事实必须充分,达到了公司合法制订的规定行为,而且一般不会员工初犯就适用这一条,除非是非常严重的行为(比如:打架、偷窃财产受到刑法处罚等)。 如果耍横,请求110。 该怀孕女工如果因某种行为受到公司处罚,包括其家属在内,难免会在公司内大吵大闹,甚至打砸等,这时,公司各级人员要保持克制,一边有意引导到有监控区域,以便收集证据,一边请求110或当地派出所支援,再不听劝阻,就由公安部门来处理了。 要想110来得及时、处理迅速,平时加强与他们的交流是必不可少的,包括仲裁庭或劳动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也应当经常有所联络。 总之,面对不服从、太有个性的员工,收集证据是首要、制度完善要及时、依规处理不延误,只要用心,没有处理不了的。一旦掌握真凭实据,就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赞同
收藏
评论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