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开始想牛人学习,在分析之前提炼重点的习惯。这样可以很好的改善自己逻辑思维和培养行事简练的习惯吧。 重点: 1、从事职业危害员工嫌麻烦不愿按公司规定进行离岗或离职前体检,采取自离方式; 2、公司采取让员工写自愿放弃检查说明,但劳动部门说不具备法律效力,建议公司强行不体检不办离职; 3、但公司遵守的SER规定:员工有自由离职的权利。 问题:公司如何既能遵守SER规定又能规避员工自离带来的风险? 对于这个职业危害,是指在企业中从事特殊工种,必须要实行严格的人员的健康体检管理制度。做好岗前、岗中和离职(岗)前的体检,并且详细进行档案的存档工作。我们公司之前探伤人员是、焊接、油漆人员属于这一类从业人员。我们也尽量按国家规定,但是也会遇到文中提到的问题,员工离岗后因为种种原因不愿意体检,一方面是对此不重视,认为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另一方面怕耽误自己的时间,当然有的公司也做的不到位,没有起到及时告知员工体检的义务,甚至为了省事、省钱,不愿意让员工去体检。 针对本案的情况,最重要的是:规避风险和公司制度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我不太清楚SER规定是什么性质的,它的效力是怎样的。但是有一定是可以肯定的,就是如果公司默认了员工可以通过自离的方式来回避体检,那么对公司来说无疑存在着巨大的风险。正如劳动部门说的那样:即使是员工自动放弃体检并且有自己的书面说明也是没有用的,这就跟员工放弃社保写证明是一样的,一旦进入法律程序,这个没有任何的效力。所以我认为劳动部门的建议也是可以考虑的,至于违反SER规定,我想这里面是不是可以进行一个重新的修改和约定,针对这些特殊人员实行例外的规定。 如果没法改变,那么是否还可以采取其他的手段来约束员工的行为,当然任何一种行为也没有“不予办理离职手续”好,但实在不行,只能求其次,比如通过经济手段,比如,针对这些特殊人员,不办理体检,需要扣取一定的工资。当然我也不知道这种方式是否合法。另一个方面,要做好与员工的沟通和教育工作,要让他们明白做离岗前的体检不仅是对公司负责,更重要的事对他们自己负责,对他们的家人负责,因为任何一种疾病都有一定的潜伏期,如果错过了最初的发现和治疗,那么后果将是不堪设想的,最好能够拿出实际的例子。我想只要公司真诚、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他们也一定会考虑的。 最后,做好体检的安排工作,对于那些因为担心体检会耽误他们过多的时间的人,一定要提前做好体检安排工作,事先和指定医院或医疗机构联系好,确定好时间,填好资料,公司安排好车辆,公司派人去全程负责这件事。这样的话,就避免了等待或者因为资料不全什么的而浪费时间。如果体检的人数多,一般医院会提前将体检的项目表给你,让你填写好到时统一交到体检处。 总之,我认为必须要让员工完成离岗前体检,不仅是规避企业的风险也是对员工自身的负责。着重从员工思想教育和体检工作安排两方面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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