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生产事故,必须尽快处理,不处理或者延误处理,对公司的正常管理工作都会造成不良影响,所以事故的处理必须及时,不能拖延,要坚持以事故的真相为依据,以公司的规章为准则,先查找失误的原因,是客观上的,还是员工本人主观上的操作失误。如果确系员工本身的失误,可与员工面谈,口气委婉,态度真诚,让员工自己承认工作中的失误,比你严厉的指责更能让员工接受。只要员工接受了,再来谈赔偿,相信就容易得多。有时员工不是不能接受错误和处罚,只是因为相关办事人员态度不好,口气生硬,强势的作风,咄咄逼人,导致抵触情绪的产生,引发严重后果。就本案处理意见为: 1、操作者责任: ①没有责任:经过事故调查,本次事故的原因可能属于机器设备故障、车间管理人员生产安排不当、图纸设计缺陷、加工工艺编制出错等所致,与操作者本人没有关系,此时操作者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②主要责任:操作者技能不娴熟,工作态度差,粗心大意,不按图纸、工艺流程加工导致事故,其必须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③次要责任:操 作者在操作过程中发现问题(图纸设计有错误、加工工艺有错、设备有异常等)并及时向有关人员反映,但相关人员(如班长、技术员、车间管理者等)不予理会或 者在没有得到明确答复的前提下,此时操作者仍按照原计划进行加工,这时操作者承担次要责任,相关人员承担主要责任。比如,操作者承担20%,相关人员承担80%,或者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确定承担比例。 2、管理者责任:无论操作者怎么做他都是个操作者、执行者,如果车间或者班组的管理者,已经发现了问题,但没有及时解决,那么车间、班组的管理者就需要承担失职的责任,要接受相应的惩罚。所以此次事故处理,车间管理者也必须接受处罚。假如操作者承担70%责任,管理者应承担30%甚至可以更高的责任,这样做可以更有效地增强管理者的管理意识和管理力度,强化其现场的监督监管意识,从而提升车间管理水平,减少事故的发生频次。 3、公示处理结果:不管什么样的处理结果,最终都须在公司内部将处理结果进行公示,通过公示可以对相关人员起到警示和提醒作用,避免今后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管理制度公平合理,奖罚有度。公司在制作一些内部规定和员工奖罚条例时,一定要注意内容要合法,赏罚公平合理。过于严厉的处罚是不能为员工所接受,同时由于显失公平,员工如果进行劳动仲裁的话,其主张也会得到仲裁机构的支持,公司面临官司不说,形像也将大受损失。法律规定企业是有经营自主权,但不得滥用这种权力,随意制作各种有利于自己的规定和处罚,损害劳动者的利益。 4、损失赔偿合理。法律对此有特别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如果赔偿金额过高的话,应该给予纠正。赔偿事小,失去人心才是大事,因为失去人心也就意味着失去人才。 建议企业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在公司内部,对于加工贵重材料的操作工,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以提高加工的准入门槛,即凡是操作加工此材料的员工,首先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发给上岗操作证,持有上岗操作证的操作者,才能操作加工价格昂贵的材料,以此保证加工者的能力,确保加工产品的质量。 加强操作技能培训:对公司所有的操作工加强操作技能培训,尤其是操作贵重材料的员工,更应多举行相应的技能培训,通过操作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操作技能,增强他们的加工能力。 设置工序过程检验:操作者生产操作的依据是产品的图纸和加工工艺流程卡,而图纸和工艺中明确规定了加工的工序,即先加工什么,再加工什么,最后加工什么,操作者必须按照工序一 步一步地加工,直至最后形成合格的成品。所以针对贵重材料的加工时,设置相应的工序检验是十分必要的,操作者每加工完一个工序,检验员必须检验一次,一旦 出现问题,可及时予以纠正和解决,这样可以有效阻止不合格的半成品继续加工下去或者流转下去,防止出现加工废品,减少材料浪费,节约加工成本。 完善公司管理制度:公司可以此事故为契机,充分完善公司的管理制度,用制度保障公司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以制度规范操作员工和管理者的行为,从而使公司的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再上 新台阶。比如:贵重材料上岗操作管理制度、完善贵重材料加工工艺规范、贵重材料加工应知应会手册、贵重材料加工检验程序、贵重材料现场监督管理制度等。
赞同
收藏
评论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