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在路上看了一篇微信文章,叫做《咱俩是什么关系》,第一种关系说的是工作关系,评语是一下台就断了的。个人认为上述的离职时间同样适用,既然已经提交了离职报告,还需要给公司矜矜业业吗?离职员工懈怠这是人之常情,如果让他这一月仍然努力工作,我觉得有些强人所难。更何况,在没离职之前,他也未必认真工作,不是吗? 对于已经提交离职报告的员工,我觉得需要从制度上来完善。 一、有相对完整的离职流程。 这是必须的,从离职申请的提出到离职时间的确认都需要有完整的流程。员工必须走完离职流程才算是正式离职。 二、有离职交接清单 如果该岗位是AB岗的,在提出离职之处就可以立即进行工作交接,以免造成离职后工作的断层。同时需要提起招聘,最好能在离职之前招聘到岗,进行离职前的带教和工作交接。 三、将离职交接和离职审批相联系。 工作只有完成了离职交接,由交接人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之后才能正式离职。 四、有明确离职时间的界定,在离职之前,如果员工发生了违纪现象,同样需要收到惩罚。
赞同
收藏
评论
分享
近24小时数据量增长最快的文章可上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