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事情呢?不禁想要问一问。 细细想一想,我想不外乎一个原因,对于公司选拔人才的流程、制度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明,不能规定下来的事情,出现特殊情况和千奇百怪的事情,也不足为奇了。 这件事发生以后,在事后,我们就要有相关的制度出台了,制度的出台就是为了配合流程,防止流程出现偏差,减掉大树的细枝末节。 那此时该如何去做呢? 最次的方法就是言而无信,2选1,推掉一个人,但这样对于公司声誉的损失不可估量。 我觉的比较合适的方法,两个人都留下从事这一岗位,在试用期淘汰掉其中一人,或者是能不能调岗去其他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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