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所涉命题比较常见,通过再次学习,不禁思路渐清,再次抄录学习如下: 1、明文规定。在薪资管理制度、员工手册、奖惩管理办法、保密协议等规章制度中,企业一般会进行具体的规定(比如:任何人不得泄露自己的工资给别人,否则,一经查实,按某某进行处理等,直至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对待;有的还规定一经查实,将扣出当事人工资一定百分比),并对员工进行培训签到、公示等,从制订内容上、出台程序上是合法的,也得到各劳动部门认可。 2、发薪签名。企业在让员工在工资单上签名时,一般只提供员工本人的工资情况,其他员工的工资情况不允许翻看,希望以此来达到保密目的。 3、典型处理。一般情况下,企业对员工之间相互打听别人工资的行为难以进行处理,因为证据难以掌握,但是,如果员工因打听到别人工资而向上级或HR部门要求加工资时,有意无意承认自己通过什么渠道了解到别人的工资,那么,企业往往会做出处理,而且是对双方当事人做出处理。 天天学习,好好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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