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6孕期问题员工该如何处理?
主题描述
我们公司有一名女员工未婚先孕,该名女员工为92年生,高中没毕业就参加工作,虽有几年社会经验,但从未在正规公司工作过。其性格桀骜,行为散漫,在我司营运部门工作,负责门店检核及人员带教,怀孕后对待工作更是敷衍,安排其外出检核门店,或周末促销活动支持时,均已各种借口拒绝工作。
部门主管及人事部门对此事极为头疼,一方面是知道她已经怀孕,在安排外出工作,该名女员工提出反对时,也不便据理力争;另一方面,对于孕期员工,公司也不能解除劳动关系。但其现在的态度已严重影响其工作,也对部门内其他员工造成不好的影响。
以上便是现在遇到的棘手问题,希望伙伴们可以帮助解决,不尽感激~
1.三期不是违规违纪的保护伞和挡箭牌:诚然,当今社会是一个文明、法治的现代社会,而国家则是追求男女平等、女士优先的礼仪之邦。基于劳动者,特别是在怀孕、生育和哺乳期三期的女性员工,是受到国家法律特别保护的。即使如此,也不能任由一部分“无理取闹甚至是飞扬跋扈”的个别现象放纵滋长。
2.沟通 先礼后兵 关心,理解,未婚先孕,法律
3.与孕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几乎是不能完成的任务,但并非无懈可击。《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均未限制在劳动者有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