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岗无疑对个人能力和职位提升有好处,但人各有志,领导在没有征得员工同意的情况下强制要求员工轮岗是不妥的,更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要求。然而,法律与现实总难完全相同,本案楼主就面临选择,设身处地为其考虑,有以下三种选择:
接受领导意见
不清楚为什么“排斥行政工作”,难道其事务性的“杂”、专业性“不强”或者可能有一些涉外的应酬,让楼主却步。其实,行政、人资工作在一般单位也没有分那么清楚,有时还是一人兼职,可以说二者是相互交织、互相影响的岗位。
站在领导角度,应当是为两位专员能力提升考虑的,包括今后可能的升职,即使轮岗一段时间,想考虑离开公司,对下属今后的职业发展也是有好处的,这样的领导是负责任的,没有伤害下属。
再想到升职或者加薪,在只有200人的单位里,职位不升,薪资一般是比较难增加的,难道楼主对经理或者更高职位没有想法?建议楼主与家人、朋友交流下,同时多了解行政工作的真实情况,全面考虑自己的职业、家庭等情况,然后再下决断。
可以选择离开
领导如此强硬安排,当然于法是不妥的,难道拿法与之对抗?显然是不好的,即使裁决领导错误而让楼主仍为人事专员,恐怕领导今后会给小鞋穿的,对自己的职业发展和工作心情也会有影响,想想今后可能的工作环境,是不是就没有工作劲头了。
所以,建议与领导深谈一次,充分表达自己的想法,以及自己对行政工作胜任性的不足之处,包括性格、能力、规划等,如果领导还不理解,自己可以选择离开,但应当争取自己应有的权益。
借外力起作用
领导想让两位专员轮岗,行政专员不一定同意,领导的领导也可能有想法,楼主可以通过了解行政专员的想法,包括轮岗后需要重新学习一些知识、自己职业规划等,还可以向更上一级领导反映下自己的想法,争取不要轮岗或者再等一段时间后再轮岗(比如:等到自己休假回来过一个月后再轮岗),有利于工作的连续性。
当然,如果行政专员也与楼主一样的想法是最好的了,领导再牛,也不可能同时让二个专员都离开公司,所以,机会还是有的,关键看自己游说的本事,自己劝说能力有限,还可“三人成虎”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