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制度、规避风险。
作者 职场白丁
2015-04-10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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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刚来到一家弱电工程公司做人事,现在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前任HR请了长长的霸王产假:从刚检查出怀孕开始,就一直请假至今,之前公司多次让她回来,她一直不理会,态度就是反正我不可能离职,你也不能辞退我。
她的正常产假会在这个月结束,我还没有了解她会不会如期回来上班,但是公司已经伤透了脑筋,决定对她进行辞退。我想出的办法是调岗或者更改制度,考勤制度指明超过几天做离职处理。
请问,这样是否可行?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没有?
我最近刚来到一家弱电工程公司做人事,现在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前任HR请了长长的霸王产假:从刚检查出怀孕开始,就一直请假至今,之前公司多次让她回来,她一直不理会,态度就是反正我不可能离职,你也不能辞退我。
她的正常产假会在这个月结束,我还没有了解她会不会如期回来上班,但是公司已经伤透了脑筋,决定对她进行辞退。我想出的办法是调岗或者更改制度,考勤制度指明超过几天做离职处理。
请问,这样是否可行?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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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经历过类似的情况。
案例导读:
1、前任HR请了霸王产假;
2、正常产假马上就要结束;
3、还不知道该员工是否能如期回来上班;
4、想通过调岗或者更改制度来处理该事件以及规范完善相关制度。
案例分析:
一、先了解相关法律
1、《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特别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二、调岗和更改制度是否可行
如果调岗的话,属于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所以变更合同内容是要和员工协商一致。
如果是修改制度的话,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有关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决定是需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所以楼主更改考勤制度必须履行法定程序,且书面送达该员工告知制度更改内容,这样操作是可以的,但程序比较复杂。这也涉及到一个追溯的问题,因为这个员工的事情发生在你制度修改之前。
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包括三种方式:⑴协商解除: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⑵员工过失解除: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出现情形解除,此时无需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⑶非员工过失解除: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十一条且不存在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解除,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1)非员工过失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所以无法通过此方式解除。
(2)协商解除。这条貌似看上去能行的通,除非你拥有三寸不烂之舌,否则可能性也不大。前任HR之所以“泡假”最大的目的就是获取生育保险待遇。应该说她对公司了解情况比较多,甚至利用了公司制度的漏洞。想要直接劝其放弃“泡假”的目的,您觉得可能性大么?
(3)员工过失解除。结合本案,只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这里需要公司能拿出以下相关证据:⑴公司制度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制定程序符合法定程序且对员工进行公示的证据;⑵公司制度明确规定违纪行为及处理规定;⑶员工违法制度的事实证据。楼主衡量一下,公司是否能拿出这些证据,如果有的话完全可以以其请假到期,经过多次返岗通知仍未及时返岗的违纪行为为由解除劳动关系。通过楼主描述,公司都想更改考勤制度了,要拿出这些证据估计挺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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