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512说:
行业不景气,一年多都处于亏损状态,部分人员回家休息,今天,集团又出了一个调岗通知书……事情的来龙去脉大致如此,该如何应对,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注意到一个细节,公司给回家休息的员工,发放了基本工资,目的是节省开支。说明公司还是很人性化的,懂法但也不那么懂,这都是可以作为突破口。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也就是自第二月起,员工没有提供劳动,公司要支付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公司没有选择最低生活保障,而是发放基本工资,什么原因?是基本工资更低,还是对政策了解不透彻? “集团出了一个调岗通知书,让全厂40个放假员工全部去山东总部上班,如果逾期不去报到,就按旷工处理,自动离职。总部离我们这里非常遥远,说白了,集团就是让我们自动离职,免得支付赔偿金”。看来,公司的做法大家都心知肚明,都在选最合理的手段去抗争,去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可以采取哪些措施呢? 一、明确拒绝调岗 《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公司可以调岗调薪的情形有: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调岗调薪协商一致。2、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公受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另行安排工作。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 5、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 6、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脱密期保密协议的,在劳动者提出辞职后,可以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 可见,正常情况下,调岗是要协商一致的,你明确拒绝,不同意调岗,包括书面形式、录音、集体拒绝等形式,把你的态度让公司了解到。 二、行使权力解除合同 这已经不是简单的调岗了,牵扯到很明显的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有如下情形的,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第一项(一)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这个很适合你,因为是单位变更了工作地点的,为按约提供工作条件,所以,你可以单方解约,然后,公司应该赔偿一定费用。第46条规定了如果有38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就应该给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 这就是化被动为主动了。 三、保留仲裁权利 接到公司通知后,明确告知,我保留仲裁的权利,这样悬而未决,给让公司提心吊胆。 如果公司有进一步动作,那就立刻提起仲裁,保证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 公司用软性策略逼迫员工主动离职,看着是省了一些补偿金,但对在职员工的影响也是很大的,会严重影响到在职员工的工作状态,间接损失更大。也许会有人建议企业与员工协商,和平解决,我觉得吧,企业盈利的时候员工没享受到多少优惠,企业不景气了却要求员工来担责,这算盘打的。这个事件,是企业不仁在先,也就不要怪员工不义了。
我的点评
一方面作为HR我希望员工维权意识谈一些,这样做为HR好操作,可员工只有对自己的权益清楚并了解,当自己的权力受到侵犯就坚决维权,其实如果在企业里形成全部按照劳动法来操作的局面,是非常好的事情,但对HR来说过程比较痛苦,结局很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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