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这样的事情,首先我们作为人事部门的人员,应该先考虑或者反省以下问题:
1. 员工违章被扣驾照,在没有备胎的情况下,为何要批准其请一个月的假?而批准后,为何又去招一个回来顶替?另外招聘人员顶替又是否与当事人取得共识?
2. 开始进行岗位调动,是否让员工在调动单上进行签字?并保留了相关的证据,且给了当事人一份?
反思完成后,我们就可以进行以下的工作:
1. 基于公司的纪律管理问题,人力资源部必须无条件对当事人的违章事件进行登记,并记入到其人事档案中。对当事人进行书面记过处分,让当事人签下这份记过书。
2. 如果确认公司短期内【或者说在一个月内】没有使用该司机的需要,可以批准其请假,否则,就应该少批假或不批假。实在不行,还可以协商对其进行临时工作调整【调部门或调工作岗位】。
3. 目前该员工已回来 上班,且反口将公司告上劳动局。我们要做的,就是要冷静处理:首先,我们可以将之前其签订的调动单复制一份给劳动局,通过劳动局相关人员之口要其取消相关上诉;其次,公司对其进行进行心理攻势,让其接受公司的处理意见,如果不接受的话,后果只有一条----辞职离开。
这里不建议向当事人让步,毕竟这种事情一旦开了头,以后就难以收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