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与生活的关系你怎么看?”这貌似是好多企业在面试中经常会问到的问题,确实,谈到工作与生活的关系,就不得不谈到加班的话题,如果每天都能在8小时内完成工作,正常下班,劳动法也就不需要规定每月加班不得超过多少小时了。为什么劳动法要限制加班时间?说明在各企业中加班是实实在在存在的,而且是不可避免的。 一、你公司的员工加班情况多吗? 普通员工,加班很少,目前甚至有些走极端,18:00下班,17:58-59打卡机前就有部分人员排队的现象,有些部门,有些员工用时下流行的话讲“也是醉了”。其实这种现象反映出的是部门岗位工作量的不饱和,说部门管理松散也不为过,当然,我们作为HR也有责任。HR讲过几次,但情况只有略有好转,HR还不能算她早退,因为人家打的是18:00的卡。用她们的话讲,早一两分钟而已,我想讲的是“迟1-2分钟会怎样?” 中高层管理人员,加班较多,特别是高层,经常开会到凌晨,虽然高层也有怨言,但老板倡导的是,我们是零售业,就是辛苦的行业,必须比其他行业付出的更多,才能获得企业的长期发展。 二、你对加班持什么态度? 1、个人观点,如有工作需要,加点班是无可厚非,没什么好抱怨,只要不是高频次的长期的加班,我觉得都能接受。个人不并太赞同说是8小时工作做不完就是效率低下,有些企业现状在那,市场环境不好,人力成本持续上升,企业在问管理要效益,不断优化人员,这时各部门面临的必然是工作量相同甚至还要创新的情况下,部门人数逐渐减少,谁能保证8小时就一定能完成手上的工作? 2、偶尔的加班,只要不是太多,不影响健康及个人生活的情况,相信大部分小伙伴都是能够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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