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只是想就前面一位前辈的总结说点自己的看法的。不过发现写的有点长,还是另作总结吧。 关于以诚相待,生活中我们是应该也必须去以诚待人,但是若是职场,则不能以生活之态度度之。在职场,每个人都不是单纯的个体,其行为更不是单纯的个人行为,涉及到的面太大,利益瓜葛更多。前辈的观点是从“疑罪从无”去展开的,而我们作为HR,不可能以第三方的姿态去看待一个问题一个疑惑,我们要做的就是确保万无一失,防患未然,有疑点就要去揭开这个疑点,而不是等待别人被你的真诚所打动,哥啊,你以为这是白帝城托孤啊,为了让诸葛亮死心塌地,刘备也是豁出去了,可惜公司不是刘备的蜀国。 个人觉得,此事还是要慎重对待。首先,引起足够的重视,不是说弄得天下皆知,不过核心层的领导和相关人员要有所了解,有所措施,别等到真的什么事都发生了,大家大眼瞪小眼。(其实这也算HR自我保护的一个措施,你知道领导不知道,最后出了事,你也得滚蛋;你知道你告诉领导知道,出了事,起码领导不会把火全烧到你身上)第二,小范围隐蔽的进行背调和相关资料收集。尽量把人了解的详细些,有些像是知道的婚姻隐瞒情况还可以直接以谈话形式约聊了解隐瞒的原因。当然这是在做完前面的工作之后,如果有证据显示此人真有问题,这个约谈就可以改成问询时的一个攻击点了。第三,作为站在公司大局的利益来讲,这种事还是“疑罪从有”吧,即使没问题,双方心里一直各怀鬼胎,最后还是会心力交瘁的“分手”,不如早断早了,各自安好。第四,公司的一些制度规定方面还需要完善,想OA系统权限、保密协议范畴、上下属管理权限和客户管理等,都需要进一步明确之。 最后再罗嗦一下,人,作为社会人,我们应该要以诚相待,但是作为一个职场人,利益点聚合的地方不再是在彼此,而是最后都要归结到公司,我们所做的都是为了公司(当然,最终也是为了自己),基于这个出发点,有些事就不是说以诚相待就能解决的了,最坏的想,如果那个人真的是有那重身份呢,大家觉得我们以诚相待就能感化他?不知道你们有没有,我是自认功力还不够。 个人观点,轻喷,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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