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经历的公司倒没有遇到过如此反应“激烈”的员工。 对于这种事情,我觉得抓住一点“明事理,不偏听,不袒护,早解决” ①明事理: 对于发生这种事情,我们HR首先要了解发生此事情的前因后果,为什么会出现这个情况?谈话中是不是遇到什么粗暴的语言或是肢体攻击? ②不偏听: 因为我们HR不是事件当事人,所以我们需要通过谈话了解到事情的相关情况。虽然员工是受到伤害最大的(姑且这样认为,毕竟都去医院抢救了),但是HR并不能立即表态,表明立场,而是应该听取双方的描述和解释,以及与事件无密切关联的在场第三方的描述,不要偏听偏信。 ③不袒护: 很显然,导致员工喝农药自杀,与其直属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当是密切相关的。但员工以喝农药自杀的“低级”手段抗议,我们HR作为公司方也是必须严厉批判此事的。应该明确事情责任后,对双方进行相关的处罚以及安抚。 ④早解决: 首先早解决可降低员工家属在企业内造成的不利影响,再者早解决也可防止事件进一步扩大,并上升至媒体网络,最后早解决还可有效警示那些仿效此法威胁公司的员工。 最后说点题外话,员工谈话后就喝农药自杀,也未免太玻璃心,毕竟都快50岁的人了。还有私情什么的,太过于八卦,不应将此事进行揭露,以免带来不必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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