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拿到了终审判决书,因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关系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的案子终于尘埃落定,这起劳动争议案件,在仲裁被裁定恢复劳动关系,在一审法院,判决结果被改写,二审法院维持,收到判决书,我只有一个想法:“只要坚持并为之付出努力,一定能有收获!” 以此共勉!
案情回放:在医疗期用人单位以严重违纪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用提交了经劳动者签收的规章制度,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员工有扰乱单位办公秩序行为的,属于严重违纪的行为,单位就此解除劳动关系的,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还提交了员工在办公地点与同事强抢文件及后来报警的视频资料,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因员工与同事强抢的文件是解除劳动关系的调解协议,与该劳动者利益有关联,劳动者有权获得该文件为由,未确认劳动者存在严重违纪行为,而恢复了劳动关系。一审中,单位找到我,我接手此案时,因受仲裁委思路的影响,也认为此案被翻案的可能性很低,但经多次阅卷,将突破点放在强抢文件后拨打110的行为上,用以佐证劳动者确实存在扰乱单位办公秩序的行为。
在一审庭审中,法官的思路也一度被仲裁委的思路所左右,我提出调查取证申请,申请法院去派出所调查,核查该员工无故报警,因警察的到来,严重影响了单位办公秩序。法院法官不同意调查取证,认为与本案焦点并无关联,我找到出警警官的电话,提交到法院,法院仍未接受调查取证申请,后来,我再次申请法院出具《协助调查函》,到派出所调出了当天的笔录,笔录中显示了当天出警的记录,出警结论是并不存在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在庭审结束后,我多次与法官沟通,将办案思路与法官分享,法官在收到出警笔录后,原有思路也有松动的迹象,同意再行开庭,询问劳动者当天为什么报警,劳动者答报警是因为单位不让他走,法院询问单位为何不让员工离开办公地,我回答:因为他拿了公司的文件,如果归还,单位就同意他离开。法官随后问劳动者:“单位当时是这么说的么?文件有单位的公章和你的签字么?”劳动者回答:“是的,文件中有公章,没有我的签字”。法院最后问:“没有你的签字,这份文件对你有什么影响?既然没有限制你的自由,你为什么报警?把文件还给单位不就行了?”劳动者无言以对,含糊答了一句:“我得有证据证明单位辞退我”。法院说:“那是一份协商解除的协议,表明单位与你协商,并未单方辞退你,你却抢夺公司文件,还无故报警,浪费司法资源,扰乱办公秩序。”听了这句话,我松了一口气,努力有效果了。
在3个月后,一审结果裁定双方劳动关系合法解除,劳动者提起二审,维持原判。
对此,我感触颇深,如果没有多次阅卷发现新的思路,在调查取证申请未受到法院认可的情况下,如果没有通过各种方式获得出警笔录,如果没有多次与法官沟通案情细节,案件多半会以败诉告终,在我看来,这个“坚持”,值得!
通过这个案例,不难发现,找到一个适合自己的目标,通过不懈的坚持与努力,你一定会发现所有付出都会有收获。也许,你现在处在事业瓶颈期,也许你处在感情瓶颈期,也许你处在生活瓶颈期,但是一定要坚持,努力,现在的挫折无非是让你在前进的路上绊脚石而已,踢开它,等待你的会是美好的明天。
【作者简介】
于丽萍,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业从事人力资源风险控制及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为国内多家大型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著有《企业人力资源全程法律顾问》清华出版社,本书电子版评论后领取!
40楼 屈斌
推荐这篇文章
39楼 HRANNA
最后一段写的真心好,感谢分享,坚持就是胜利
38楼 hr苏丛
我们公司有5家分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都是由我这边来操作的。年初员工离职了,我这边没有的到消息,一直在给他交着社保,而且我会在每个月10号左右我会将缴纳社保人员明细发个各个分公司经理让他们给核对,有人员变动给我发邮件通知我,他们也没有把这个人离职的情况反馈给我。现在财务跟我了解情况,这我由我来赔偿吗?
海洋量子号
@hr苏丛:掌握好 (下发分公司缴纳社保人员明细证据,分公司未把如实变动信息发送于你,和分公司未如实核对变动人员明细)。此责任由分公司经理承担,跟你本人无关。
37楼 cherry29
感谢分享!
36楼 炫炫
谢谢于大律师的分享。受教了
35楼 renyingying313
谢谢于律师的分享,学习了!
34楼 致力于专业
如果是员工的利益被公司损害,还如此坚持就说不过去了。
如果相反,棒棒哒。
33楼 杨乐芳
谢谢老师的分享
32楼 沙燕飞
正在看于老师的《企业人力资源全程法律顾问》,非常精彩。劳动仲裁、诉讼,比拼的是对相关法律的解读,也有谋略的运作,但正如于老师所言,坚持,我们一定要坚持!通常,在仲裁诉讼中,企业败诉居多,但作为HR,我们知道为什么败?在工作中,如何进行防范?如何以一已之力不断影响他们并改变企业的初衷,这是我们应该坚持的目标,谢谢于老师!
31楼 夏天的暴风雨
现在员工个人保护意识很强,反倒是企业遇到不讲理的员工不知道该如何办理。
30楼 雨雾背影
谢谢 分享
29楼 JRBelinda
受教了,佩服!
28楼 沧海月明himoer
赞!
27楼 盐如玉
学习了
26楼 paomiandeyu
作者的这种坚持是建立在自己有正当理由的根基上的,但大多数气候往往是企业随意违规操作,劳动者毕竟没有企业的经济支撑,很难坚持
25楼 sunny0411
于老师英明啊!
24楼 tuliplb
坚持,真的很重要!
23楼 确实
学习
22楼 看看再说
于老师的这篇文章读后对我帮助很大,有茅塞顿开之感,建议大家多借鉴学习,另非常希望有幸拜读另一部大作,让我有机会更全面的学习了解和提高HR知识水平,谢谢于老师!
123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