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几个评论,某些观点持支持态度。 个人见解如下: 1、公司的制度必须有,且要严格执行。这是万事立业之本。不然没有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和操作; 2、在订立公司制度的时间,不能简单的一笔带过;一定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区分和完善。比如:如果一个公司都很少加班,那就不存在加班忘打卡的情况;如果一个公司加班很平凡,员工工作压力也大,那就从制度上做一些区分(比如,一个月有2次忘记打卡的机会或一个月有2次迟到10分钟内的机会)。所以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关键是制度根据什么情况下订立出来的。 3、公司制度是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的手段,只是手段而已,是督促员工按照标准化实施的一种行为工具。而不是去打消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就象绩效是个好工具(只是一个工具),真正的目地是促进绩效,而不是推动人心。 未来的企业一定是人性化的企业和管理手段,如果都是不符合实际或者不能促进公司的发展,这样的制度宁可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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