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制度的权威性和管理的人性化本质上并不冲突,中国有句俗话:法律不外乎人情。针对本期话题,我个人有以下建议: 1.制度的合理性。在设置全勤奖的同时应该辅以全勤奖的计算方式,一般在设置全勤奖时会要求每月的出勤率达到百分之多少,而且不会设置成100%,因为人非圣贤,不可能预见所有可能发生的事情,做任何事情都应该留有余地。 2.操作的灵活性。我看到有一位大卡说在电梯口贴上提醒的公告,这个是挺好的一个建议。还可以在要求加班的同事提供工作证明(当天的加班申请、工作邮件或者与其他同事沟通交流的截图等),只要能够证明当天确实是在公司加班即可。 3.沟通的必要性。作为老板,可能更多是考虑公司的整体运营,作为部门领导,考虑的是部门人员的稳定和战斗力,作为加班同事,可能更多的是考虑自身利益,而我们在这个过程中充当的是一个沟通协调的角色,要了解其他人的需求,才能更好的做好我们的工作。 原本写好的一个版本因为没有保存,这个因为赶时间,所以有点粗糙,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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