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说案例中的问题,1、员工因加班,晚上离开的时候忘记打卡,公司是不是加班没有加班费也不用来算调休,要不然加班都不打卡,我怎么知道你加班到几点;2、作为HR,知道员工确实主动加班,甚至到深夜一两点,你怎么考证的?员工加班的时候你也在现场吗?否则你怎么能确定他们是加班到十点还是加班到十一点? 接下来再说说案例中的问题, 1、制度的权威性和人性化的管理并不冲突。在进行考勤制度的制定的时候就可以征求各部门领导的意见,考虑到人性化的因素,比如说每月有两次忘记打卡的机会(当然需要明确在一定的时间内进行考勤异常的登记,并有相关人员证明,部门领导签字后生效),超过2次则应按照考勤制度执行。 2、制度可以改,但是需要一定的周期,制度在推行的过程中,可以有一个月的试行期,在试行期内有问题可以及时提出,并予以修订,正式版本的制定一旦发布实施,如果再需要改动就需要一定的程序和周期,比如说可以规定每年进行一次制度的修订,对不合理的或者不符合公司发展现状的地方进行修订。 3、案例中的问题是在制度执行过程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因为员工的自律性不高,导致制度执行不到位,而这些员工又以为公司做了贡献(如案例中的加班)为理由来挑战制度的权威。案例中老板说的有道理,一旦开了这个先例,以后大家遇到什么问题,就会想到制度来逃避,会养成很多员工的不好习惯,公司在以后的制度推行中带来一定的困哪。 总之,制度在制定的时候考虑到人性化,在执行的时候要有权威性。
赞同
收藏
评论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