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贯以为手握制度就是法官,其实我不是。法官判案还会酌情量刑,从轻或从严,不是考虑员工有多坏或家境有多难,而是后果的恶劣程度。
2、 在一段时间内,我没有就背后的故事找另外一个主角——那个厂长,或向上反应,而是给了时间让他自己去反思,被人点破总是不爽的,说不好还恼羞成怒,一定让我去辞退人,我去了负了我的心,我不去弗了他意,以后和他的配合就增加阻力。
3、 我们总说的秉章办事,那个“章”仔细阅读,其实是有档可靠的,是靠严档还是靠松档,要凭经验、凭路况、凭心中的那个秤。
4、 凡事我都很急,但有的事可以不急,并不是推诿或不负责任,而是让事情去发展,不要在矛盾撞击最强烈的时候介入,那并不是最好的时机。
此后,我处理过大大小小、远远近近的员工纠纷,大到1700人在半个月内要清退,远到没有高铁的时代,坐48小时火车。收到过威胁,从来不惧,不惧之一:我是好人,我会长命。不惧之二:好人不会威胁我,对不那么好的人,惧不起任何作用。
如果我是随和的,仅仅是我觉得,我们每个人,以为手中有一点点权力的人,都没有任何理由去伤害到另一个人,或牺牲别人的利益。如果不得不做出辞退员工的事,也要告诉他:当分手已成定局的时候,平静告别,这是最正确的处理方式。我和他们一样,有过同样的经历,相信我,分手,是为了更好的开始。
也是经常要处理员工异常情况,有时候也是员工之间或上下级的矛盾,处理结果也是有好有坏。到现在也是总结了一些:
1、尽量从多个角度了解情况,尽量还原事情真相;
2、查询公司现有制度或原来操作方式和相关法律法规,以供作为处理的依据;
3、从各个信息中分析相关人员的性情和工作能力态度,构思和当事人沟通的方式;
4、和相关管理人员充分沟通,事先协商一致,统一口径;
5、开始和当事人确定处理结果的时候,做好几手准备,并做好最坏的打算;
6、事件处理完后,跟进后期情况,并对典型情况提出应对措施。
个人建议,员工异常情况,不要只听信一个人或群体的意见,另外多找事实案列,少听主观评价(当绝大多数人意义一致时,就要挖掘深层原因),有情况可以先开展行动,但是不意味一定要立即处理(当然紧急情况列外);平时多和部门、员工沟通,多了解情况,免得有事发生的时候被动和处理的时候别人不配合,同样也可以做到防范于未然。
一直有在关注赵老师的文章,借这个机会把自己的一些工作心得整理一下,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