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提到福利、补贴,特别是晚餐补贴,无论加班与否均有享受的,新人HR冒然拿掉,势必会引起员工的不满, 首先,这样的福利明显是不恰当的,对加班人员相对来讲也是不公平了,企业也有额外的支出,导致用人成本增加。其次,作为新人HR,虽说新官上任三把火,这火也要烧的恰到好处,而不是乱烧,烧伤员工的结果就是里外不是人。直接拿掉会造成的后果,一是会减少员工的工作激情,二是会增加员工对企业的抱怨心里。老板其实有两个目的,一个是去掉晚餐补贴,减少支出,二是提高工作效率。不知道贵公司绩效考核这块是怎么做的,我觉得可以把晚餐补贴的大部分,拿到绩效考核中,增加绩效考核的浮动工资部分,根据平时工作表现发放,当然要出台相应的考核制度,这样既不让员工少拿太多的工资,也调动了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另外还有小部分任然作为晚餐补贴,但是必须是加班的人员才可以享受,文中提到公司不鼓励加班,为了避免胡乱加班混补贴的情况,对加班制度进行严格控管,加班必须要先申请加班写明加班事由,得到副总经理(或某一级别)以上人员签字同意后方可正式加班才可以拿相应的补贴,这样的好处是,避免员工故意拖拉工作然后通过加班来完成,也有效的控制的加班和补贴的支出。当然,在更改的过程中必须要和老板沟通好,得到老板的认可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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