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公司生产任务沉重、加班频繁,导致新来的产线工人流动性很大。为保障生产任务顺利完成、稳定新员工,总经办针对新员工出台了一份补贴政策。大概内容是:新员工在前四个月都会享有以自己工资基数为比例的补贴,补贴标准每月成比例递减,直至第四个月后就不再享有此项补贴。同时规定,若员工未做满一年离职,就要从他的离职工资扣除相应的补贴,扣除标准也是按工作年限递减。 从补贴本身来看,对员工有利;但对员工而言,发钱乐意,扣钱不爽,甚至会导致不必要的劳资纠纷。 的确,员工福利体系的设计非常重要。福利是保健因素,好的福利,可以吸引员工、留住员工。 刚开始,让新员工享有自己工资基数为比例的补贴,在招聘困难、用工短缺的情况下,是合适的。但之后再逐月扣除,有些不妥,此项建议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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