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是进行管理的基本职能,也是一项十分重要而且难度很大的工作。 在现行的机构设置中,一项工作多家负责的现象比较普遍。这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职责交错、利益相兼的问题,往往是导致部门之间意见分歧和相互矛盾的一条重要因素。因此,做好协调工作具有重大意义。 工作中,要站在全局的高度上,正确处理好整体与局部、局部与局部之间的利益关系,最后在全局利益上达到协调统一。增强协调意识,要处理好四大关系: 1、处理好重点和一般的关系。HR服务的对象很多,有领导和群众,有上级和下级,有内部和外部。在这些关系的协调中,既要保重点,又要兼顾一般,要学会“弹钢琴”。保不住重点不行,只顾重点不顾一般也不行。 2、处理好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的关系。对上要在服从中参谋,做到既发挥参谋作用又不越位包办,既坚持真知灼见又坚决执行领导意图。对下要在领导中服务,既要按照领导的指示精神加强对下属的领导,又要牢固树立领导就是服务的思想。 3、处理好中心工作和日常工作的关系。既要抓住中心工作,又要抓好日常工作,二者不可偏颇,要把二者统一起来。 4、处理好HR和各部门的关系。HR和各部门都是企业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没有老大老二之分,关系都是平等的。HR首先要树立为各处室服务的观念,尊敬部门,服务各部门,不断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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