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看到这个题目“办公室恋情,禁还是不禁?”的时候,忽然有一种邪恶的错觉。看完主题描述,原谅我,这不就是企业文化之婚恋观问题吗?!
绝不是某男出轨办公室女同事,其老婆大闹公司,要HR协调安抚善后之说。
今天的文章,没有理论的一二三四点,禁与不禁,各有其理。我的观点只有一个:再科学的规章制度也离不开“人情练达”。
HR工作好做吗?好做,但也不好做。说“好做”在于我们可以用一切理性、科学的制度来约束、管理、规避风险,画个圈圈保护自己,警告别人。“不好做”,因为我们管得住人,不一定管得住心。
现在大龄青年实在不少,尤其是在洛汐所在的技术行业,学历高、工资高、有车有房的单身男一抓一大把,可是就是没老婆,那QQ签名时不时来个“最幸福的事,就是晚上加班回家,我用指尖轻轻敲一敲门,门就开了。”人家描述的绝对不是恐怖片儿场景或者是家中失窃被盗的状况,抛开其中科学性论证,比如指尖轻轻敲防盗门到底能不能被人听见,人家其实想表达就只是孤独感,希望有个异性为他开门。来自父母长辈的压力已经不小,可看看新闻,这两天说都要全面放开二胎了,意思同龄人可以当第二个孩子的爸妈了,自己还孑然一身。上班想啊,加班想啊,各种想,为啥孤独的就是俺。
果不其然,洛汐就碰到这样一个男同事,技术人才,三十好几了,学历高、工资高、有车有房、家庭背景也不错,但是人长得%&……,“高富帅”,他占了个“富”,“穷搓丑”,他少占个“穷”。有段时间状态不好,一了解,没好意思说,只说想自己家“宠物”,上班没人添狗粮,风大了会不会被吹着凉,(额,你家没有装窗户?),所以有时候工作会走走神。额,洛汐姐姐我懂,三十多岁大少男的哪门子心思,姐姐理解。开始在周边合适的企业物色人选。(HR果然是媒婆)介绍了好几个,没戏,不是说人家矮了(喂,你只有160好吗?答曰,就是因为矮了,所以为了后代要找高的,165以上才接受),就说别人胖了(喂,人家不就是脸上肉多了点吗?),当然,也还说没感觉。忙乎半天,后来一了解,人家早就心有所属,喜欢我们家另外一个无直接业务交叉关系部门的助理姑娘。小姑娘高高瘦瘦,气质不差,关键小姑娘自己貌似也真还有点儿意思,时不时会间接表达很崇拜男方之类的言语。这事儿是你们遇上,你们咋处理?禁止?!让他们私奔去吧!
经过跟老板沟通,虽然老板没有明确地表达婚恋观,但洛汐大致也知道老板的意思,不鼓励,但是也不反对,其他的就由HR去处理吧。
大男孩儿的事儿先不耽误。跟他沟通讲明几点:
1、基于你们两位部门之间没有业务交叉,以及你们无直接上下级关系,公司不反对你们之间的发展。但,如果今后由于公司发展或你们个人发展,导致前提条件发生变化,则参照公司的要求进行回避。
2、个人感情及纠葛请私下处理,放在公司来了,那产生多少影响都得按员工手册的条款处理。
3、洛汐的帮忙到此为止,不再“掺合”,革命尚未成功,还靠同志自己努力。
大男孩儿的沟通完毕,想着公司此类事情也不少,不知道不代表不存在,偌大的公司,少不了观望者与在地下坚持的辛苦者。来吧,必须有个相关的制度来规范,着手开始写专项的回避制度。不知道同为HR的你们会怎么写,其中涉及婚恋关系之约束(回避制度不仅仅涉及婚恋,其他方面不在我们今天主题讨论范围,有机会再讨论),洛汐抓了几个关键点,比如:
1、对敏感岗位的约束,比如:财务、薪酬专员、重要的各类经理等。
2、对上下级关系的约束。
3、对业务交叉的约束。
关于两人相处不和谐或行为不得体而给公司及其他员工造成影响的,我放到了员工手册进行规范与约束,毕竟其属于公司员工为先,员工手册的完善可以防范及解决相关的行为管理问题。
当然,不同行业有不同的操作,洛汐经历的互联网公司及科创企业的婚恋观基本原则大都是尊重员工婚恋自由、不禁止公司员工之间的恋情但务必遵守回避制度,当然在人数多一点的企业,比如之前那家互联网公司,还有相应的报备制度,同公司员工恋爱或结婚需要及时让公司知晓。
:)供大家参考。
49楼 苏槑槑
谢谢!学习了!~~
48楼 人力1221
学习了
47楼 蓝碧雨
感谢分享
46楼 平安安
感谢分享!
45楼 简约质朴
办公室恋情涉及到企业文化的范畴内时,见仁见智吧
44楼 伊丽莎白lily
学习了,谢谢!
43楼 新鲜人
感谢分享,学习了!
42楼 evitazhw
目前公司没有这类情况,非常感谢,确实了解了很多,不过最好能将回避制度的具体内容也分享下,这样更有针对性(其实是自己想了解啦)哈哈
41楼 看不到脚尖
学习了,谢谢分享!
40楼 新钓客
感谢分享!
39楼 自由人2019
学习了,谢谢!
38楼 蓝哥
于情于理合乎其然,于法于德似乎践线。公司制度的约束是:行之处则行,不行之处则不行。
37楼 zhoumin123
学习后很有收益!
36楼 两块五
恋情的发展本来就受限于个人的交际圈,有接触,有火花,人之常情罢了。个人觉得完全没有必要明文禁止或者鼓励,如果有,大家开开心心的祝福,也有了茶余饭后的小甜点;如果没有,那就和和气气地一起工作。而当硬是要把这个话题这么生硬抛出来,似乎必须要我们做出二选一的抉择时,这个命题本身我就不是很喜欢。难道就没有共存的法则么?
35楼 千山慕雪
感谢分享,学习了。
34楼 物是人非结局始终不美
谢谢,学习了,洛汐姐姐,求介绍,哈哈
洛汐子
@物是人非结局始终不美:又来一枚小顽皮!
33楼 雄霸江湖小茉莉
谢谢分享,学习了!
32楼 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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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楼 dpcl
谢谢分享 学习了
30楼 宫静
谢谢分享,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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