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九条规定: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务。
公司新招聘了一名物流司机,按现在企业大多数的做法是要求签订担保的。为了防止司机产生重大财务损失而找的一个担保人,有真实案例可以参考。
这种担保是无效的。但一般企业还是要求签订,认为心理上会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但真正发生职务侵占后,并不能发生担保效力。
现市场上有一些担保公司,雇员担保业务就是担保公司帮员工做担保,如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对企业不诚信的事情,企业可以找担保公司买单。
1、入职之日起即存在劳动关系
2、劳动合同允许在一个月内签订,超过一个月示签订都属于违法行为。
3、退休人员返聘,签订劳动协议即可
4、员工入职单位需在15日内为其购买社保
5、入职30天内,员工不肯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6、超过30天不满一年的员工,不肯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7、超过一年,视为双方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8、合周续签,法律没有规定要求提前30天告知员工,双方有约定或者公司有规定依约定或者规定执行。如果超过期限没有续签订在前后合同期满后30天内补签订
9、不得在招聘广告中写明:宗教、信仰、地域、血型、星座
10、公司名称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11、实践中一般不建议公司发送OFFER,如果一定要发,也尽量简单,主要提及需提交材料报到时间逾期后果,万不得已时,才加上岗位和薪资待遇。至于欲签的合同时长切不可提
12、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但不能超过法律约定的上限
1楼 清浅11
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