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我身上发生这样的事情,估计老板就要跳脚了。 第一工伤毋容置疑,工伤形成的费用不管谁承担,企业先垫付是必须滴。 第二,HR咋能不向工伤管理部门报案呢?一般事故就不备案了吗?一般事故形成的医药费和门诊费等不用报销吗?所以说,HR就成为了管理层看到的第一责任人了。 第三,可以向医院索赔滴,不过医院承担有限,企业要吃哑巴亏,停工留薪期工资本身就是要企业出的。 事情已经发生,赶快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吧,以我们这的经验,处理的好,劳动部门也是讲人情的,现在企业不容易,劳动部门也会酌情照顾不是。只要你别超过三十天申请工伤认定,医药费还是有可能挽回的,二次手术的费用是可以报销的吧,有规定不能报销吗?钢钉晚点拔也没关系,认定下来再去申报二次住院也来得及。 骨折能评伤残,十级妥妥的。给他评残吧,伤残补助还是可以要的。看看专家给几个月停工留薪期,不见得就是6个月啊,说不定只有4个月啊,难道停工留薪期之外还要给误工费吗?除非你在医院住了6个月,那就没办法了。HR你敢拦下这个责任吗?还是让专家去评定停工留薪期吧,那样老板也只能认了。 受伤了,大家都不愿意,大可以坐下来协商下吗,没有哪个工人不通情达理的,少给一点也会继续上班。如果协商不妥,可以劝工人自己辞职申请医疗补助啊,这个钱数比较多,企业在承担个再就业补助,有失业保险,那又容易了啊,职工还能多领点哦。 我要是伤号,肯定评残,确认定级后,申请辞职了,十级伤残钱也不少哦。不过人家如果工资很高就划不来了。
赞同
收藏
评论
分享
近24小时数据量增长最快的文章可上榜